新快报讯 记者黄嘉丰 通讯员粤应宣报道 4月15日起,广东正式进入2021年汛期。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办公室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切实落实各项三防责任,严格执行防汛工作制度,加强值班值守,密切监视天气变化,及时掌握雨情、水情、风情、工情、险情、灾情,遇异常情况及时处置,扎实做好汛期防灾减灾救灾各项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汛期期间,广东省防总要求各地各部门要严格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防旱防风工作责任制。汛期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原则上不得同时离开所辖区域,落实水利工程、地质灾害隐患点、城乡易涝点、山洪灾害危险区域防汛责任人,落实村(居)的人员转移对接责任。同时,气象、水文、海洋、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将密切监测雨情、水情、风情、工情以及山洪地质灾害情况,及时发布预警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