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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金融共同分类标准年内有望出台
日期:[2021-04-22]  版次:[A13]   版名:[财眼]   字体:【

监管多渠道支持绿色金融

新快报讯 记者许莉芸报道 监管再次表态支持绿色金融发展。日前在博鳌亚洲论坛上,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表示,人民银行联合相关部门不断完善绿色金融顶层设计。他透露,未来央行将创设碳减排支持工具,激励金融机构为碳减排提供资金支持,并且将尽快制定绿色金融共同分类标准。他表示,“央行正与欧盟共同推动绿色分类标准的国际趋同,争取年内出台一套共同的分类标准。”对此,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副院长施懿宸表示,建立共同标准,对减少国际互认限制、提高跨境资本的流动效率并降低成本有重要意义。

监管高度重视发展绿色金融,去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作为今年重点任务后,央行明确表示要完善绿色金融政策框架和激励机制。易纲称,2020年末,我国绿色贷款余额约1.8万亿美元,绿色债券存量约1250亿美元,规模分别居世界第一和世界第二。近期,市场主体已发行40多只碳中和债,规模超过100亿美元。

值得注意的是,在过去一年中,广州金融服务绿色产业和经济可持续方面成效显著。据广州市金融局披露,2020年末,广州地区绿色贷款余额3800多亿元,全市累计发行各类绿色债券700多亿元,总量居各试验区第一;广州碳交所碳配额现货交易量累计成交突破1.72亿吨。

要想促进资金流入绿色行业和领域,第一步先要完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人民银行在2015年、2018年分别制定了针对绿色债券和绿色信贷的标准,即将完成修订《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删除化石能源相关内容。

还要强化信息报告和披露。此前,兴业研究首席绿色金融分析师钱立华在研报中指出,我国尚未形成针对银行保险业等金融机构的气候与环境(绿色金融)相关信息披露的统一制度安排。易纲在会上透露,金融机构目前需要披露银行间市场绿色金融债,并报告绿色信贷的资金使用情况和投向。未来将分步建立强制的信息披露制度,覆盖各类金融机构和融资主体,统一披露标准。

易纲还透露,正研究在对金融机构的压力测试中,系统性地考虑气候变化因素,也正在研究对金融机构开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业绩评价体系。

与此同时,监管正构建激励机制,将绿色债券和绿色贷款纳入央行贷款便利的合格抵押品范围,并将创设碳减排支持工具,激励金融机构为碳减排提供资金支持。据悉,人民银行还将通过商业银行评级、存款保险费率、宏观审慎评估等渠道加大对绿色金融和碳减排的支持力度。

此外,易纲表示,“我们还将在外汇储备中继续增加对绿色债券的配置,控制投资高碳资产,在投资风险管理框架中纳入气候因素。在金融机构层面,我们将鼓励金融机构早做准备,积极应对气候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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