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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部门开始治理不合理医疗检查
日期:[2021-04-27]  版次:[A14]   版名:[新健康]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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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快报讯 国家多部门近日联合印发了《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国家卫健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药监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将开展为期1年的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行动,严肃查处包括各类影像学检查、实验室检查、病理学检查等不合理医疗检查行为。专项治理活动时间为2021年4月至2022年3月。

专项治理行动剑指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诊疗技术规范、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各种不合理医疗检查行为,行动具体包括五项重点内容:一是治理违法违规开展医疗检查行为;二是治理无依据检查、重复检查等不合理检查行为;三是治理违反知情同意原则实施检查行为;四是治理可能诱导过度检查的指标和绩效分配方式;五是治理违反规划配置大型医用设备行为。

据了解,2021年1月5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工作方案》的出台就是在落实《指导意见》。

医疗服务过程中因不合理检查而引发的医患纠纷由来已久,确实有治理的必要。业内人士认为,“不合理检查”的标准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能力是决定治理行动能否取得突破的重要两点。

《侵权责任法》《民法典》等都提出过“不合理检查”的相关限制,但是“不合理检查”却缺乏准确定义和标准,因为其带有主观性。例如,同一个病人的同一个疾病,A医生认为的“合理”检查,在B医生眼中可能是没有必要的“不合理”的检查。

另一位业内人士则认为,应该将是否“不合理检查”的判断权交给专业性强的高年资医学专家,实行专家评价制度才更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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