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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计划今年内实现 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全覆盖
日期:[2021-05-31]  版次:[A09]   版名:[民生]   字体:【

目前全省建成县级以上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130家,覆盖率达90%

新快报讯 记者麦婉诗 通讯员莫冠婷报道 近年来,广东各地县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体系建设实现服务场所从无到有、服务范围由点及面、服务能力不断提升,连同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以及各地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热线,构建起一张县区、乡镇、村居三级关爱服务网。目前,全省建成县级以上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130家,覆盖率达90%,计划今年内推动实现100%全覆盖。

省民政厅

两年前在四地开展试点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将于今年6月1日正式实施,广东省民政厅正推动全省各地乡镇(街道)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村(居)民委员会设立专人专岗或者指定一名“两委”成员专门负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到2025年底,全省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覆盖率达到50%以上。

据了解,2018年9月,广东省民政厅联合省委编办等10个部门印发《关于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体系的意见》,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依托民政部门救助管理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及其他合适的实体机构,建立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2019年,省民政厅在广州市从化区、江门鹤山市、肇庆市怀集县、清远市佛冈县4个县(市、区)开展试点工作,以县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为平台,建立摸底排查、风险等级评估、业务培训、多部门协商、复杂个案会商、资源链接等机制,组建以律师、教师、心理专家、医生为主的专家委员会,以及志愿者队伍和社区资源库,引入专业社工团队充实服务力量,下沉镇(街)、村(居)指导督促儿童主任(督导员)工作,以此为平台构建起多部门、多领域、多层次参与的发现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为一体的困境儿童救助帮扶机制。

增城区

实现三级服务网络全覆盖

在省级试点推进的同时,各地市县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建设在全省铺开。同时,省市各级民政部门通过举办专题培训、推广试点经验、购买专业社工服务、分片督导等方式,提升全省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的服务能力。针对困境儿童救助机制,省民政厅设计了两条路径:一是依靠基层力量发现及落实“强制报告”,基层儿童主任、儿童督导员定期走访排查,还包括学校、医疗机构、公安机关、社工机构等,发现问题逐级上报,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作为枢纽平台,将落实评估帮扶、部门协调会商、应急处置、监护干预、链接资源等任务,及时帮助解决困难;二是各地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设立24小时服务热线,提供政策咨询、心理辅导和转介救助等服务,让每一个求助都得到有效的跟进介入。

2021年6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或者指定专门人员,及时办理未成年人相关事务;村(居)委会应当设置专人专岗负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具体实践中,广州市增城区在2020年提前衔接相关法条,在全省率先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要求,实现由区儿童福利服务指导中心、镇(街)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村(居)儿童福利服务点组成的三级服务网络全覆盖。区政府把“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三级联动关爱服务体系”工作纳入区十件民生实事,投入455万元,率先在全区13个镇(街)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联接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和345个村(居)未成年人保护服务点,搭建起“1+13+345”三级网络体系,延伸困境儿童基层服务触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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