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记者麦婉诗 通讯员莫冠婷 王方报道 6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实施。为在全社会积极营造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日前,广东省民政厅联合省司法厅等共15个部门,印发《广东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主题宣传活动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明确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主题宣传活动。
此次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开展未成年人保护现场宣传、新闻网络媒体宣传、普法竞赛和案例评选等系列活动,积极宣传党和政府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方针政策,普及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的法律常识,明确各级各部门及相关组织和公民职责义务,广泛凝聚社会各界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社会共识,在全社会营造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
广东确定今年6月份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进村居、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进企业等系列活动,通过建立专业普法志愿者队伍,开展常态化未成年人保护普法。同时,通过选派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司法社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未成年人保护领域专家学者、一线从事未成年人保护服务工作者和儿童服务类社会组织,发动专业力量开展针对性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