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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河湖长制 工作考核结果公布
日期:[2021-06-01]  版次:[A08]   版名:[时政]   字体:【

深圳广州江门珠海东莞佛山云浮7市获优秀等次

新快报讯 记者许力夫 通讯员 粤河清报道 近日,经省第一总河长、省总河长同意,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公布了广东省2020年度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考核结果。全省各市2020年度考核等次均为良好以上,其中深圳、广州、江门、珠海、东莞、佛山、云浮等7市为优秀等次。

根据《广东省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考核方案》(粤委办〔2018〕80号,以下简称《考核方案》)和《广东省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2020年度考核实施方案》(粤河长办函〔2021〕33号),省河长办组织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2020年度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情况进行了考核。

依照《考核方案》,经省综合评定,全省各市2020年度考核等次均为良好以上,其中深圳、广州、江门、珠海、东莞、佛山、云浮等7市为优秀等次,茂名、梅州、惠州、汕尾、中山、韶关、汕头、肇庆、河源、湛江、潮州、阳江、清远、揭阳等14市为良好等次。根据《考核方案》,对考核优秀的深圳、广州、江门、珠海、东莞、佛山、云浮等7市予以通报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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