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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广深打造智能建造示范区
日期:[2021-08-17]  版次:[A06]   版名:[时政]   字体:【

《广东省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发布

新快报讯 记者王彤报道 8月16日,《广东省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下称“若干措施”)在省政府官网挂文发布。当日上午,广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相关发布会,对若干措施进行解读。

若干措施提出,支持广州、深圳在建筑科技创新等方面优势互补,辐射带动珠三角打造智能建造示范区;支持佛山南海等地建设集技术集成、产品展示展销于一体的建筑产业集聚区;支持茂名电白、汕头濠江、江门开平等“中国建筑之乡”进一步做大做强建筑产业集群,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打造“广东建筑之乡”,整体提升全省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水平。

若干措施明确,对建筑业企业培育、引进高级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等高层次人才而支付的一次性费用可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若干措施提出要深入推动粤港澳建筑业深度合作。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蔡瀛介绍,广东已在住房城乡建设部的支持下,推动建筑领域人员资格互认。目前已有1630名香港专业人士通过互认,取得内地注册建筑师等专业注册执业资格。此外,在前海、横琴、南沙自贸区积极试行港澳工程建设管理模式,目前试点项目总投资已达142亿元人民币。

据悉,广东还在全国率先开展试点,通过备案方式,允许香港工程建设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士经备案后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目前,广东已有39家香港企业和153名香港专业人士成功备案。蔡瀛指出,前海、横琴、南沙还充分发挥自贸区重大合作平台作用,将便利措施延伸到澳门建筑及相关工程领域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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