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记者黄嘉丰 通讯员深司宣报道 近日,深圳市福田区司法局召开社区矫正法务官试点工作部署会并举行首批社区矫正法务官(下称“法务官”)聘任仪式, 3名“法务官”受聘持证上岗,这标志着深圳市在全国率先开展的“社区矫正法务官制度”工作拉开序幕。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数据显示,《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一年来,深圳社区矫正对象增加了近50%,且数量一直保持上升趋势,截至目前,深圳社区矫正对象超过4000人。
社区矫正工作是否高质量开展,关乎社区矫正对象能否顺利融入社会,关乎能否预防和减少犯罪。深圳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面对不断攀升的社矫人数和监管压力,深圳社区矫正工作面临专职队伍不足、专业力量薄弱、法律风险点多等一系列问题。
基于此,深圳市、区社区矫正部门密切配合,积极探索“社区矫正法务官制度”。经过反复研究论证,确定在深圳市福田区司法局进行试点,由该区聘任一批具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组建一支素质高、专业性强的“法务官”队伍,专职从事社区矫正工作。
据了解,“法务官”要求拥有法律本科以上学历,并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具备相应资格。将承担起法律文书审查、执法合规审核、执法行为监督、制度机制建设、社矫对象教育训诫等工作职责。
此外,司法所及各级社区矫正机构的法律文书,社矫对象请销假、训诫,社区矫正工作程序和执法行为,都需“法务官”前置审查并签署意见。
据介绍,下一步深圳市福田区10个街道司法所都将配备“法务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