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琶洲中二区地块拟配套综合医院
日期:[2021-08-23]  版次:[A03]   版名:[民生]   字体:【

8月17日,广州市海珠区琶洲村留用地与政府储备用地(海珠区AH0410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开始征询意见公示。规划提出,在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毛容积率等规划指标不变的情况下,优化公服配套和市政设施,设置综合医院,并新增三厢地埋式垃圾压缩站。

■新快报记者 陈慕媛

调整范围,争取广州试验区建设尽早有成效

项目位于海珠区琶洲中二区,北至新港东路、南至黄埔涌、西至安悦路、东至新滘东路(规划路),本次控规调整范围用地面积约531亩。控规提到,开展调整是为抓好近期重点任务的落实工作,争取广州试验区建设尽早取得明显成效,同步落实琶洲村留用地指标,保障村民权益。

在优化用地布局和规划指标方面。控规调整范围内主导用地性质由现行控规的商业金融业用地、商务办公用地,调整为商务兼容商业设施用地。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毛容积率、水域面积等规划指标不变,绿地与广场用地则由6.50公顷减少至4.74公顷。

控规对道路系统进行优化。根据规划技术要求优化控规调整范围用地路网形态,统筹考虑规划范围道路系统性,实现与周边高快速路、城市主干道顺利衔接。AH0410规划管理单元范围内路网密度由14.96公里/平方公里提升至15.02公里/平方公里。

建议公服设施建筑面积配建不低于6%

对于公服配套及市政设施规划,该调整结合产业片区的实际需求并参考《广州市城市更新单元设施配建指引》,配套公共服务设施。AH041010地块设置综合医院,AH041033地块新增1处三厢地埋式垃圾压缩站,AH041021地块将配建1处5000平方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其中,产业用地地块建议按照《广州市城市更新单元设施配建指引》产业(商业商务服务业)片区的公共服务设施建筑面积配建比例不低于6%来配建。

在视线通廊的规划上,视线通廊区域为落实琶洲塔-古黄埔港-马鞍岗历史视廊,廊道宽度控制为50米,保证视线、步行流线畅通的情况下,公共绿地内可通过“绿地与地景建筑结合的方式”设置建筑小品、景观建筑、小型文化设施等特色精品建筑。

分享到:
  以上内容版权均属广东新快报社所有(注明其他来源的内容除外),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报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布/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