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广电总局禁播槟榔广告
日期:[2021-09-21]  版次:[A07]   版名:[慧生活]   字体:【

新快报讯 9月17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发布通告,即日起任何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不得再宣传、推销槟榔及其制品。此前在综艺节目、网络节目及大型晚会中常见的槟榔制品广告不会再看到。

国家卫健委明确指出,长期咀嚼槟榔危害口腔健康。槟榔的危害性也被多个国家、国际组织确认,且采取了治理措施。公开资料显示,世卫组织在2003年将槟榔纳入一级致癌物,与尼古丁、黄曲霉素同级。美国在1976年已明确禁止各州直接贩卖、流转槟榔;澳大利亚、加拿大禁售槟榔。

今年广州也开展了对槟榔广告的清理工作,自3月18日起,全市媒体、户外广告均已停止发布槟榔广告。

(陈思陶)

分享到:
  以上内容版权均属广东新快报社所有(注明其他来源的内容除外),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报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布/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