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楼梯间弃初生儿 生母被判处缓刑
日期:[2021-10-11]  版次:[A05]   版名:[世相]   字体:【
■弃婴案庭审现场。 通讯员供图

新快报讯 记者黄嘉丰 通讯员吴彤彤 姚晓琳报道  据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10月10日披露,一名女子因犯遗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三个月。

据悉,2020年12月29日凌晨2时许,英子(化名)在广州某街道一居民楼楼梯间处独自产下一男婴。6时许,英子将男婴简单包裹后独自离开,弃之不顾。7时许,男婴被一居民发现后报警并送医救治。2021年1月4日,英子在其同居男友居住处被抓获归案。

白云法院经审理认为,英子对于年幼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儿子,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遗弃罪。综合全案的性质、情节、危害后果及英子的认罪态度、悔罪表现,法院依法判决英子犯遗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三个月。

本案中,英子因无力抚养亲生儿子,寄希望于他人发现并将儿子送养至福利院,虽遗弃的主观恶性较小,但法理难容、情理难容。对英子的行为,不仅应从刑罚上予以惩戒,还应对其进行法律矫治、道德教化。

记者了解到,为帮助其修复亲子关系,使其意识到为人父母的责任感,获得抚养、教育子女的知识和技能,白云法院借助社会力量,委托了共青团白云区委青年地带的社工对其开展亲职教育,并由社工对其抚养子女的情况进行定期跟踪回访,督促其有效履行监护职责。

分享到:
  以上内容版权均属广东新快报社所有(注明其他来源的内容除外),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报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布/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