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广东459名罪犯参加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日期:[2021-10-21]  版次:[A07]   版名:[世相]   字体:【
■广东4个监狱单位在狱内设立考点。通讯员供图

新快报讯 记者黄嘉丰 通讯员陈逸铭报道 10月17日,伴随着一声考试铃响,2021年下半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圆满结束。新快报记者从广东省监狱管理局了解到,广东共有深圳、番禺、广州、省女子监狱4个监狱单位在狱内设立考点,共有459名罪犯参与2021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据介绍,为了提升罪犯文化水平,矫正不良习气,培养罪犯自我学习能力和终身学习习惯,长期以来,该局鼓励和支持罪犯参加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引导罪犯将刑期变为“学期”。

值得一提的是,在广东省女子监狱,共有336名罪犯参加了此次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而广州监狱因处于封闭执勤模式,外来监考人员无法进入监管区,首次采取了监管区外视频监考的形式监考,为今后类似工作提供了操作经验和参考模式。

链接

什么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据教育部考试中心网站资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考试参加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

考生按省级教育考试机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并参加考试,在取得一门以上(含)课程合格成绩后,由省级教育考试机构为其建立考籍管理档案。考生在取得专业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合格成绩、完成主考学校毕业考核或论文答辩等其他教学实践任务、经思想品德鉴定合格后,可获得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

分享到:
  以上内容版权均属广东新快报社所有(注明其他来源的内容除外),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报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布/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