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记者杨喜茵 通讯员粤交警报道 记者昨日获悉,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限时禁行高速公路的通告》(下称《通告》),决定广东省境内高速公路0时至6时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该《通告》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通告》所称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是指运输列入《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的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特性物质或物品的运输车辆。自11月1日起,广东省境内高速公路0时至6时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已经驶入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应当于0时前驶离高速公路。
《通告》指出,在广东省范围内为自来水使用、发电生产、城市燃气、加油(气)站、应急航空救援、医用氧等涉及国计民生项目提供保障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以及危险货物运输空车不受上述规定限制。前述车辆按照有关规定报备。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重大节假日,临时限制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高速公路,具体措施另行通告。
此外,违反该通告限时禁行规定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由各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设置前3个月为执法过渡期,期内对违规运行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进行警告教育,对符合豁免限行条件的车辆督促进行报备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