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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保护13处历史名园、公园及21条林荫路
日期:[2021-11-02]  版次:[A04]   版名:[深读]   字体:【
■列入参照历史名园管理的公园:越秀公园。

相关政策公示征求意见

广州保护历史名园和林荫道之上

广州有特色风貌的林荫路、有历史价值的公园将有“保护伞”了!

近日公示的《广州市关于科学绿化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科学绿化意见》)提出,将有历史文化特色的历史名园、林荫道纳入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范畴。《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与建筑风貌管控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称《城市与建筑风貌管控通知》)要求,制定《广州市历史名园管理办法》,开展历史名园的评定。

《广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园林绿化审批管理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绿化审批意见》)公布了南海神庙、余荫山房2处历史名园,越秀公园、人民公园、中山纪念堂、沙面公园等11处参照历史名园管理的公园名录;以及东风路、环市东路、沿江路、中山一路、阅江路、滨江东路、滨江西路等21条有特色风貌的林荫路名录。

更要求砍伐、迁移有特色风貌的林荫路、历史名园和参照历史名园管理的公园的树木的,从目前部分由区绿化部门审批全部统一由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砍伐、迁移历史名园和参照历史名园管理的公园20株以上树木的,砍伐、迁移大树(胸径50厘米以上80厘米以下)超过10株的,应组织专家论证,征求公众意见。

砍、迁大树超过10株要征求公众意见

根据《科学绿化意见》,坚持把绿化作为城市历史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把城乡文化、历史底蕴贯彻规划建设全过程,融入岭南历史文化特色,唤起群众文化认同感。探索将有历史文化特色的历史名园、古树名木、林荫道、绿化广场、绿化街区纳入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范畴。

10月28日,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在官网公示《绿化审批意见》征求公众意见,公布了两份名录:

●历史名园和参照历史名园管理的公园名录

历史名园:南海神庙、余荫山房

参照历史名园管理的公园:越秀公园、流花湖公园、人民公园、黄花岗公园、中山纪念堂、广州动物园、广州起义烈士陵园、十九路军淞沪抗日阵亡将士陵园、广州兰圃、晓港公园、沙面公园

●有特色风貌的林荫路名录

东风路、环市东路、流花路、沿江路、解放路、法政路、中山一路、阅江路、滨江东路、滨江西路、马场路、华穗路、江南大道中(前进路—昌岗路)、新港东路(黄埔涌—科韵路)、广州大道南、荣兴路、临江大道、广州大道北、同泰路、空港大道、105国道(广外—龙归)

根据《绿化审批意见》,对有特色风貌的林荫路、历史名园和参照历史名园管理的公园的设计方案,要由广州地区绿化委员会园林绿化专业委员会重点从加强古树名木及大树保护、历史文化风貌保护以及坚持科学、生态、节俭原则等方面对项目建设方案提出审议意见,并提交联审决策平台进行联审决策。

在有特色风貌的林荫路、历史名园和参照历史名园管理的公园,砍伐、迁移树木或临时占用绿地,由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其中,砍伐、迁移树木200株以上的,由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砍伐、迁移大树(胸径50厘米以上80厘米以下)超过10株的;砍伐、迁移历史名园和参照历史名园管理的公园20株以上的,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专家对其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论证,并征求公众意见。

对擅自改造历史名园、有特色风貌林荫路等违法行为依法处罚。完善数字绿化平台,实现历史名园、有特色风貌林荫路、古树、大树等绿化资源“一张图管理”,量化评估和动态监测。

除了《绿化审批意见》,近日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公示的《城市与建筑风貌管控通知》也要求对已下放到区的相关事项,市级部门要加强管理,提级审查。

而2020年《广州市绿化条例》第三次修正时,区管绿地范围内的砍伐、迁移、修剪的树木审批权由市下放到各区。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有关负责人解释称,此次提级到市级审查的项目中,就有特色风貌的林荫路、历史名园和参照历史名园管理的公园的树木砍伐迁移审批。

《城市与建筑风貌管控通知》还要求,加强历史名园保护管理。制定《广州市历史名园管理办法》,明确历史名园定义与内涵,组织开展历史名园的评定,对纳入历史名园的单位实行长效保护管理制度。历史名园应当充分尊重历史风貌特色,保护为主,强化管理。严禁损毁、非法拆改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建筑及其附属物;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内容与历史名园的整体风貌相适应;园内特色景点、植物造景要尊重原设计理念和景观效果,保持园内植物造景特色和风貌。

住建部:不随意改建具有历史价值的公园

今年8月30日,住建部出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提出不伐移老树和有乡土特点的现有树木,不随意改建具有历史价值的公园。近日由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公示的《广州市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和《科学绿化意见》都作出了相同的规定。

其实在广州,2015年10月1日施行的《广州市公园条例》就已提出“历史名园”的概念。

2016年公布的《广州市公园名录(第一批)》将南海神庙、余荫山房和宝墨园3处列为历史名园;不过根据今年5月公布的《广州市公园名录(截至2020年底)》,仅南海神庙和余荫山房是历史名园。

但《广州市公园条例》中关于历史名园没有对园林要素包括绿化等保护作出规定。

而广州市270处公园中,有6处公园是不可移动文物,其中南海神庙、余荫山房、中山纪念堂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沙面公园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沙面建筑群的组成部分。广州起义烈士陵园是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人民公园是广州市文物保护单位。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广州市文物保护规定》等文物政策法规中,并没有针对绿化等园林要素的保护政策。

华南理工大学教授林广思指出,只关心建筑单体的保护而忽略园林要素如地形、山石、水体、植栽、雕塑、铺装等,容易发生破坏整体的历史环境及园林要素,建议建立整体保护的历史风貌区,包括历史园林风貌区、历史名园。

华南理工大学教授肖毅强认为:“广州对建筑遗产价值的理解已逐步形成共识,但对景观遗产价值的认识仍存偏差。景观遗产价值除了大树古树的人文、生态、遗产价值外,园林中的地形山石、水景形态、植栽花卉、园建小品、铺地材质、金石题刻等都构成园林景观的整体形态。”

在这次公示中,上述6处不可移动文物中,南海神庙、余荫山房是历史名园,其余4处不可移动文物在参照历史名园管理的公园名录中。

目前,北京和上海对历史名园内的园林要素保护规定也近乎空白。《北京市公园条例》中关于历史名园的保护政策多与建筑物有关;而上海的《上海市公园管理条例》虽有提出“历史文化名园”的概念,但无针对性的保护规定。

据了解,广州目前正在制定历史名园的管理办法。

榕树形成的林荫道是广州城市风貌特色

对于林荫道的保护,广州早在2014年公布的《广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第三十五条就提出:依景观形态和行道树冠幅的遮荫度为标准,由好到差划分为三类绿化风貌街道,并提出相应规划措施和建设导则。对于现状绿化风貌保存较好的街道,进行严格控制,林荫道的树木原则上不得迁移。

广州市园林科学研究院原总工程师、首席研究员张乔松指出:“树荫优先就是生态优先,林荫道可以增加城市绿量,营造荫凉城市,降低静风率,为市民和植物自己提供一个没有酷暑的夏天。各种榕树形成的林荫道是广州的道路绿化和城市风貌的特色之一。如环市路、体育西路、白云大道、流花路、盘福路、白云路等等。目前北京、上海、武汉等城市把林荫道的标准提高了一大步,把过去只覆盖慢行系统的林荫道扩展到快车道,四车道以下的要求树荫覆盖50%以上,四车道以上要求树荫覆盖30%以上,要达至这一目标,必须搞多条分车绿带种乔木,把树荫覆盖过去。”

研究表明,人行道及非机动车道绿荫覆盖率在90%时,遮荫效果和市民的舒适度最高,其次相应满足机动车道一定的绿荫效果,机动车道70%的林荫覆盖率废弃排放效果最佳,景观效果较好。

(下转05版)

■策划:何 姗 ■采写:新快报记者 何 姗 方汝敏 摄影 毕志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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