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记者黄嘉丰 通讯员郑莉莉报道 近日,广州市司法局正式印发《广州市行政复议抄告办法(试行)》(下称《抄告办法》),在全国率先推动落实行政复议抄告制度,实现全市行政复议抄告工作有章可循、操作规范,巩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成效,推动改革向纵深发展。
《抄告办法》对抄告案件范围进行了合理限定,即以撤销、确认违法、变更、责令履行方式审结的案件以及有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的案件,这些案件能直接反映出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抄告后便于上一级主管部门及时掌握下一级部门执法情况并开展相应监督。同时,《抄告办法》也作出兜底规定,即复议机构认为有必要的案件可以抄告,这样给予复议机构更多主动权,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一些重大、复杂、敏感等案件进行主动抄告。按照高效便捷的抄告原则,《抄告办法》实行了随案抄告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