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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强化监督执纪 全面护航治水工作
日期:[2021-12-02]  版次:[A08]   版名:[时政]   字体:【
■荔枝湾涌

广州市河长办:

广州市河长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紧围绕水环境治理重难点问题,以履职尽责为准则持续强化治水监督执纪,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实现责任追究从“处理数量型”转变为“整改效果型”,监督方式从“事后追责”转变为“倒逼履职”,有效压实各级河长湖长责任,增强各级河长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底线思维,不断增强广州市治水体系和治水能力现代化,结出丰硕治水成果。

■新快报记者 邓毅富 通讯员 赵雪峰

铸造治水“利剑”

监督问责保障工作落实

2017年3月广州市河长办成立,6月份在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专设监督问责组。在市纪委监委和市河长办的坚强领导下,市河长办监督问责组不断强化工作措施,以“警示执纪、日常执纪、联动执纪”三种执纪手段为锋刃,成为治水之战中的“利剑”。

警示执纪之锋抓失位。对情节较轻,未造成不良形象或较大损失的事项通过约谈等方式自主处理。2019年4月30日,在结合水质监测数据对水环境治理问题线索梳理后,市河长办监督问责组针对部分河涌出现黑臭反弹的情况,及时组织对荔湾、白云、番禺3个区的7名区级河长进行谈话提醒。目前,全市147条纳入国家监管平台的黑臭水体全部消除黑臭。

日常执纪之锋防失职。对问题线索中,整改落实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或较大损失的事项交办下级责任部门处理。截至2021年10月,市河长办依据《广州市水环境治理责任追究工作意见》,坚持问题导向,通过交办相关区河长办责任追究事项等方式,对广州市水环境治理中存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563名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联动执纪之锋杜失责。截至2021年10月,市河长办向市纪委监委移送共计8批12起水环境问题线索,涉及17名相关责任人员以及10个相关单位;市河长办配合市水务局派驻组移送共计2批10起问题线索,涉及29名相关责任人员,严肃执纪、精准问责形成了强大震慑促进作用,为更好开展全市水环境治理工作提供强力保障。

凝聚治水合力

全线跟进锚定问题症结

广州市河长办深入一线、主动作为,切实强化对治水工作的制约和监督。

全面掌握,科学研判。主动与各职能部门、市直单位,区、镇(街)等责任部门建立沟通机制,及时跟进各区水环境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时刻留意省、市网络新闻媒体的相关报道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投诉意见,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全面掌握广州市治水实情。一是紧紧围绕水环境治理重难点问题,主动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密切联系和沟通协调,按照“发现—交办—核查—责任追究—复核—移送”完整链条,强势推进问题整改。二是加强线索梳理研判,对相关问题线索,通过组织会议、专题研究等形式,对线索进行梳理判断,确定督导检查或启动责任追究等程序。

聚焦难点,周密组织。为更好地监督并促进水环境治理工作落地见效,根据各项工作及任务推进情况展开监督检查,采取重点巡查、联合检查和暗访督查的方式,及时了解掌握工作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线索并督促整改。

直插一线,明察暗访。采取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重难点问题的督导调研。明察拉网排查,不漏一处,为督导调研提供准确情况。暗访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即检查前不发通知、不向被检查地方和单位告知行动路线、不要求被检查地方和单位陪同、不要求被检查地方和单位汇报,直赴现场,直接接触一线工作人员。

严明治水纪律

“关口”前移确保履职实效

治河先治污,治污先治源,治源先治人。广州市河长办聚焦监督第一职责,紧紧围绕断面达标、黑臭水体治理、临河违建拆除等治水重点工作,开展现场督导检查,促使各级河长湖长切实履行职责。

立足于“早”,提前介入传导压力。市河长办强化提前介入,全面、及时掌握各区相关河长在贯彻落实河长制的相关工作进展,切实传导压力,切实压实责任,对治水工作中的不履职或不正确履职行为及时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消除在萌芽阶段。

着眼于“实”,日常监督倒逼责任。对整改不力情况,及时启动责任追究程序或线索移送程序,形成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治水监督常态。

落脚于“固”,持续跟踪巩固成效。通过督导检查、调研、定期汇总进展等方式,持续了解掌握治水进展。市河长办开展“回头看”等工作方式,防止敷衍整改、表面整改、数据造假现象发生,做到持续跟踪、一抓到底,切实巩固提升全市治水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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