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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初次违法且危害轻微的 改正后可不予行政处罚
日期:[2022-08-18]  版次:[A06]   版名:[时政]   字体:【

广州消防救援支队公布支持稳经济大盘八项措施,其中提出探索柔性执法

新快报讯 记者黄闻禹 王敌报道 8月17日,广州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广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布了《关于支持稳经济大盘八项措施的公告》(简称《八项措施》)。其中提出,广州消防探索推出柔性执法,对初次违反消防安全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用火不慎、电气故障仍是火灾主因

广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黄绍伟通报,今年以来至8月15日,广州消防救援队伍共接报处置灭火救援和各类社会救助警情21627起,全市火灾四项指数同比呈“三降一升”,其中火灾警情下降0.34%,死亡人数减少2人,受伤人数增加9人,直接财产损失数下降 15.44%。

“虽然火灾形势总体稳定,但城中村、电动自行车、居住类场所火灾风险还比较突出,用火不慎、电气故障仍是火灾主要起因。” 黄绍伟指出,今年以来“小火亡人”事故和有影响的火灾时有发生,“防大火、控小火、遏亡人 ”的压力还比较大。

探索推出柔性执法

新快报记者了解到,《八项措施》包含优化许可办理流程、聚焦优质政务服务、实施包容审慎监管、落实火调便民措施、开展消防安全“暖企行动”、深化消防宣传培训、助力党建联建、助力社会青年安居就业等八方面。

聚焦优质政务服务方面,《八项措施》提出,依托广州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实现消防行政许可事项证照电子化,与纸质证照同步签发;专门设立消防技术服务电话,根据行业部门、企业单位需要,在火灾隐患整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和消防演练等方面,提供答疑解惑、技术咨询、业务指导等服务。

对于包容审慎监管措施,广州消防探索推出柔性执法,对消防安全违法轻微行为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对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被处罚企业确有经济困难的,可以依法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审慎采取责令停产停业、临时查封等措施,确需实施的,在复查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尽快恢复其使用、营业。

“按照《消防法》规定,堵塞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行为,可以直接处五千到五万元处罚,我们推出这种机制之后,发现这种违法行为,如果当场能够改正,而且是首次违法,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主要采取批评教育为主,可以不实施处罚。”广州市消防支队新闻宣传处处长汪艳飞说,这样既实现了法治的公正包容,又避免了执法的机械僵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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