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挽回经济损失1.17亿元 !
日期:[2024-04-17]  版次:[A06]   版名:[城事]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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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消委会系统第一季度投诉情况分析报告出炉

4月16日,广东省消委会发布了《广东消委会系统2024年第一季度投诉情况分析报告》(以下简称“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广东全省各级消委会共接待消费者来访和咨询3.60万人次,处理消费者投诉191460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17亿元。其中,因经营者欺诈行为得到加倍赔偿投诉158件,加倍赔偿金额约8.83万元。

投诉量大幅上涨超一倍

2024年第一季度,广东全省各级消委会处理消费者投诉191460件,同比大幅上升113.65%,增加101846件。全省消费投诉主要集中在广州和深圳,投诉量共有178556件,占全省总数的93.26%。经分析,广州、深圳作为消费中心城市,消费活跃度高、消费者维权意识强,加上消费持续恢复,消费投诉量随之增长;另一方面两地消委会组织不断优化消费解调服务、拓展消费投诉路径,近期新增通过“全国消协智慧3·15”、政府“民生诉求”等渠道接收消费投诉,投诉量较大程度拉升。另外,一季度全省消委会组织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1739.02万元,同比增长86.75%,增加5453万元;消费者加倍赔偿金额约8.83万元,同比增长299.09%,增加6.62万元,反映消委会组织消费投诉调解效能不断提升。

电器、服装等类别投诉多

一季度商品类投诉78984件,同比上升117.43%,占投诉总量41.25%。其中,家用电子电器类(24954件)、服装鞋帽类(19996件)和日用商品类(14000件)的投诉量和增长量排名均前三位,共58950件,占商品类投诉总量74.64%。经分析,一季度适逢元旦、春节长假,节日经济效应促使商品市场持续升温,手机平板、家用电器、服装鞋帽等商品消费潜力被激发,需求量大引发投诉上升。下降较为明显的是医药及医疗用品类,同比下降39.21%,减少888件,分析认为与当前医药需求量下降、药品供应充足直接相关。

一季度服务类投诉92694件,同比上升76.31%,占投诉总量48.41%,比去年同期下降10个百分点。互联网服务(36926件)、电信服务(10797件)和教育培训服务(8358件)居服务类投诉前三位,共56081件,占服务类投诉总量达到60.50%。其中,互联网服务和电信服务投诉增长量突出,同比分别增长15473件和5830件,带动投诉总体上涨;下降较为明显的则为金融服务,同比下降28.78%。分析认为,互联网服务中网络游戏未成年充值问题频发,移动电话服务规则不透明、套餐退改难等顽疾未除,导致相关类别投诉的不断增加。

案例1

旅行团强制游客购物

一名深圳消费者在某平台购买了“3天2晚跟团游”服务,连导游费、司机费用和保险费等总计2690元。消费者称在报名前与商家反复确认全程只有一个购物点,但实际旅程中购物点数量高达7个,而且导游因消费者未在指定购物点购买商品而恶语相向,甚至在购物点派人看守,强制游客驻足数小时。事后,消费者向平台客服反馈问题,却未得到妥善处理,于是向消委会投诉。经调解,商家为消费者退费补偿800元,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调解成功。

一季度,广东各级消委会处理旅游服务投诉2266件,同比增长524.24%;交通运输类投诉1428件,同比增长165.92%,其中铁路客运投诉199件,增长2387.50%,航空客运525件,增长993.75%,公路客运53件,增长562.50%。省消委会提示:消费者遇到收取不合理高价等纠纷时应冷静应对,及时与商家进行沟通,并保留好证据,理性合理维权。

案例2

演唱会门票不支持退换

消费者韦女士购买了一张在珠海横琴举办的演唱会的门票,后来发现日期搞错,便向订票平台申请退款,但平台以《购票须知》已载明“票品为有价票券,非普通商品,其背后承载的文化服务具有时效性、稀缺性等特征,不支持退换”为由拒绝。消费者遂向举办方企业所在地的消委会组织进行投诉。经过反复调解,主办方终于同意,在其公众号上开放临时退票窗口,设定梯次退票收费标准,最终消费者得以退票,案件调解成功。

报告显示,一季度广东各级消委会处理放映、演出服务投诉2358件,比去年同期增加1918件,增幅高达435.91%。文化演出经常出现“一票难求”的情况,但退票难成行业普遍问题,消费者反映演出内容与宣传不符,音响效果差,开盲盒式选座,“柱子票”“台阶票”“栏杆票”等影响现场观看和消费体验。

省消委会建议,消费者要通过主办方官方平台或授权的正规渠道进行购票,购买时仔细查看演出场次、开演时间、购买价格和退票限制等信息,合理调配自身行程安排,不要轻信“黄牛”或不明来源的售票渠道,加强防骗意识,避免造成个人财产损失。

案例3

孩子游戏充值近500元,经营者认为是成年人不退款

深圳消费者董先生称其未成年孩子一年来在一款网络游戏内充值近500元,向消委会投诉要求全额退款。消委会调查发现,充值账号实名信息为成年人,一年内累计充值14次,共计464元。经调解,经营者认为是成年人账户消费,只同意退款60%,但消费者坚持要求退全款。由于双方分歧较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调解最终未能成功。

据悉,一季度,广东各级消委会处理网络游戏投诉20959件,同比增长69.89%,增加8622件,其中未成年人充值退费问题仍是投诉热点,由于未成年人均使用成年人账号进行充值,家长存在一定监管责任,经营者往往设置较高举证门槛,要求消费者提供大量证明材料,消费者要求全额退款困难。

省消委会提示:家长是未成年人监护人和教育的第一责任人,家长要保管好自身手机、支付账号密码,尽量不让孩子有游戏充值消费的机会。否则,一旦孩子利用成年人账号进行充值消费,家长事后维权便会遇到较大困难,特别在证据获取、退款额度、退费时效等方面都有不少阻力。

案例4

手镯比国际金价高得多但不能退

广州消费者蔡先生在一家金店选购了一款手镯,价值10540元。后经朋友提醒,若按单价计算,手镯价格比国际金价要高得多,消费者感觉被忽悠,遂返回金店要求按手镯的实际克重重新核价收取费用,遭商家拒绝后向消委会投诉。调解过程中,商家指出消费者所购的手镯是店内的“标价类”黄金首饰,即平时大众俗称的“饰金”,虽然克数少,但工艺费成本高,根据行业规则一般不按克数销售,而是以一口价的形式标价销售,商家在销售柜台现场已作明示提醒,履行了明码标价义务。经反复调解,消费者认同商家解释,不再坚持退款要求。

第一季度,广东各级消委会处理首饰投诉3609件,同比增长159.83%,增加2220件。主要反映的问题包括隐瞒首饰克重,虚假宣传,掺杂掺假,售后服务收费高,额外附加置换条件等。省消委会提示:消费者要客观理性看待金价走势,不要盲目投资购买。保留好购买凭证,如发票、鉴定证书等,以便出现纠纷时维权使用。

■新快报记者 王彤 通讯员 粤消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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