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记者许力夫报道 7月11日开始,广州公交集团客轮有限公司对水上公交航线单车、电动及机动装置单车、人力及机动三轮车等车辆(以下简称“车辆”)票价进行调整。调整后,如乘客骑行电动车搭乘水巴,需支付4元(2元/人+2元/车次)。
广州客轮表示,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已成为城市居民出行的主要方式之一,而部分水上公交航线的客源结构亦经历了显著变化,其中电动自行车乘客的比例明显上升。然而,自2014年2月起实施的水上公交航线车辆票价收费标准至今尚未调整,这导致当前票价与城市的发展水平和服务质量之间存在明显的不匹配。这种情况不仅影响了水上公交航线的运营效率,也降低了其整体服务品质。因此有必要对水上公交航线的票价进行合理调整,以确保其更好地适应城市发展的需求,提升服务品质,同时增强航线的运营效益。
本次价格调整是根据《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19)》第9篇乘客定额及舱室设备第2章载运乘客的条件中规定“一辆自行车折减1名乘客、一辆二轮摩托车(包括电动自行车)折减2名乘客、一辆残疾人专用三轮车折减3名乘客等”。同时结合27米299客位运营船舶内河船舶检验证书中的内河船舶适航证书规定,每班次最大电动自行车装载数为39台(残疾人专用三轮车折减为1.5台电动自行车)、12台普通单车和144名乘客,这些车辆会占据船舶一定的搭载客位。所以客轮公司对车辆票价进行调整,单车由原0.5元/车次调整为2元/车次,电动及机动装置单车由原1元/车次调整为2元/车次,人力及机动三轮车由原2元/车次调整为3元/车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