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社会救助保障标准保持全国前列
开展常态化救助帮扶,保障全省近160万名低收入人口基本生活
社会救助是中国特色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12月26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从出台背景、主要内容、特色亮点等方面介绍近日出台的《关于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健全社会救助体系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就进一步做好社会救助工作做出新的部署和安排。
记者在会上了解到,广东目前已将教育、农业农村、残联等12个部门的教育助学资助对象、脱贫不稳定户、重度残疾人等18类困难群众共近490万人纳入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范围,及时有效开展常态化救助帮扶。
■新快报记者 麦婉诗
通讯员 莫冠婷 陆延宁
救助方式
从生存型救助
向发展型救助转变
据悉,《若干措施》聚焦政策、对象、服务、要素、组织等5个方面进行创新,涵盖6个方面27项内容。
《若干措施》明确低收入人口的范围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支出型困难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以及其他困难人员。
广东省民政厅副厅长陈奇介绍,在完善覆盖全面的低收入人口社会救助政策体系上,《若干措施》提出在统筹现有基本生活救助,教育救助、就业救助、医疗救助等专项社会救助,以及急难社会救助政策的基础上,强化与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的衔接,关注困难家庭中特殊困难群体,实施精准帮扶。同时,将救助方式从物质救助拓展到“物质+服务”救助,推进生存型救助向发展型救助转变;统筹社会救助城乡发展,推动缩小救助标准城乡差距,城乡基本公共服务逐步实现标准统一、制度并轨。
近年来,广东通过数字赋能强化主动发现,推动“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与“人找政策”相结合转变。《若干措施》明确,要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和低收入人口数据库。加快建设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的“粤众扶”综合救助信息系统。据悉,该系统已于今年1月初步建成并上线运行,现已整合12个部门、54家商业银行的30类数据,确保数据共享、动态更新,推动实现困难群众“进一个门、办所有事”。
陈奇介绍,广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社会救助工作,省政府连续14年将“提高低保、特困人员等保障水平”列入省十件民生实事,社会救助保障标准保持全国前列,目前已将教育、农业农村、残联等12个部门的教育助学资助对象、脱贫不稳定户、重度残疾人等18类困难群众共近490万人纳入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范围,及时有效开展常态化救助帮扶,有力保障全省低保、特困、低保边缘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成员等近160万名低收入人口的基本生活。
就业救助
超455万脱贫人口稳在岗位
广东省是人口大省、就业大省、农民工大省,2023年末常住人口达1.27亿,就业人员7057万人,农民工4300多万人,均为全国之最。
就业救助是分层分类综合救助工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省人社厅副厅长谢忠保介绍,省人社厅通过强化政策扶持、机制保障、服务供给、兜底安置等组合拳,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落实相关扶持政策,千方百计帮扶困难人员实现就业。
据介绍,广东主要通过省就业一体化信息平台、日常联系服务等方式,对残疾人、低保户、零就业家庭成员等就业困难群体进行相应身份标识,加快系统信息回流。各地根据系统回流信息和日常联系服务掌握情况,及时引导符合条件的登记失业人员参加认定,主动推送就业扶持政策清单和服务清单。各地根据就业困难人员的实际需要,加强职业指导、职业测评、创业指导、就业见习等就业服务,跟踪解决其就业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特别是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开发公益性岗位给予兜底安置。据悉,1-11月,全省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8.85万人,完成年度任务的110.7%。
记者在会上了解到,今年以来,广东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健全就业促进机制,推动全省就业形势保持稳定,具体体现为三个“稳”:核心指标稳。1-11月,全省城镇新增就业累计135.57万人,完成年度任务的123.2%;全省平均城镇调查失业率运行在5.5%的目标范围以内。重点群体稳。截至目前,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率超过90%,4300多万农民工特别是超455万脱贫人口稳在岗位、稳在企业、稳在广东。企业用工稳。1.5万家监测企业平均在岗人数、月均实际招聘人数同比均有上升。
教育救助
为超过31万名大学生发放国家助学贷款
教育救助是社会救助的重要内容,也是社会公平的重要保障。省教育厅副厅长邵允振在会上提到,今年,广东省各级财政共投入学生资助资金80.1亿元,惠及418.3万人次,为31.2万名大学生发放45.9亿元国家助学贷款,贷款金额和受惠人数均创新高。
据介绍,为了兑现“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承诺,教育救助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实现全覆盖,并涵盖国家、省级以及地方和学校各层级,从种类上,包括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生活补助、学费减免和勤工助学等多种类型。具体到高等教育,有国家、省和学校的三级资助,涵盖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以及学校对学生的资助、勤工助学岗等。
“按照中央要求,最近我们提高了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标准。本专科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名额翻倍。”邵允振介绍,为提高资助便捷性,各级教育部门和高校资助部门都有服务电话、热线电话、投诉举报电话,及时回应大家的需求,指导学生和家长对经费资助的申请和办理,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医疗救助
助219万名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医疗救助制度是社会救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中的兜底保障环节,是有效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筑牢民生保障底线的重要制度安排。
《若干措施》对医疗救助工作提出了相应的要求。省医保局副局长李锦汤介绍,目前,广东医疗救助政策主要从两个方面发力:从参保缴费方面,包括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等在内的各类收入型医疗救助对象,政府资助其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无需缴费即可纳入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范围,享受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相关待遇,消除了此类对象参保缴费的负担,避免出现断保、漏保的情况。2024年前三季度,全省共支出8.61亿元,帮助219万名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从待遇享受方面,广东省适当提高了医疗救助对象的医疗保障水平,医疗救助对象的合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报销后,按照对象的类别予以分类救助。其中,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救助比例为100%,低保对象、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不低于80%,其余救助对象不低于70%。2024年前三季度,全省共支出17.79亿元用于门诊和住院救助,救助人次达到655万人次。
残疾人社会救助
前11个月“两项补贴”发放额47.16亿元
目前,全省持证残疾人192万人。会上,省残联理事长陈学军从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残疾人教育、基本生活、就业等方面介绍了广东加强残疾人社会救助的相应举措。
在强化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服务方面,大力推进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全省目前已建立1132家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每年为广东省户籍有需求的残疾儿童提供抢救性康复服务。2024年1-11月,已为3.2万名残疾儿童提供康复医疗、康复训练和辅具适配等基本康复服务。记者从会上了解到,广东将制定出台《广东省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办法》,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办法、残疾人基本型辅具适配补贴实施办法,为有需求的残疾儿童、残疾人提供更高质量的康复救助和康复服务。
完善残疾人基本生活救助制度方面,配合民政等部门率先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完善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今年1-11月,“两项补贴”发放总额达47.16亿元,惠及广东省户籍残疾人165.39万人次,补贴人数和补贴标准全国排名靠前。
帮助困难残疾人家庭实现就业增收方面,全面实施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目前,全省城乡就业人数达到54.1万人,近三年累计新增就业19.2万人,就业率达到63%,同比2021年底增加28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