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正式实施。在新的《管理规定》实施后,广州交警可依法对电动自行车登记、通行等环节加强管理,进一步规范通行秩序。当天上午,在海珠区江南大道同福东路口处,交警沿路现场执法,对于违反《管理规定》的骑行者,交警现场予以罚款,而对于无牌上路的电动自行车,交警则当场扣车。
■采写:新快报记者 王敌
■图片:新快报记者 观显锋
不戴头盔+遮挡号牌
有市民因违规被罚一百元
新快提醒:佩戴头盔不是为了给别人看的,不幸发生事故时真能保安全
“您好,请靠边停车,骑行电动自行车应佩戴头盔。”执法过程中,郭先生因未戴头盔被交警拦下。郭先生表示,他骑行电动自行车已经有一年多了,平时都有佩戴头盔,这次是着急出门买菜忘戴头盔。
执勤交警现场对郭先生依法进行了处罚。“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今天起正式实施,根据新规的条款,我们将对您未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处50元罚款。”
同样被拦下来的还有黄女士,她骑着一辆黑色的电动自行车,并没有佩戴头盔,而是把头盔挂在了车把手上。另外,她还用白色布条挡住了号牌。不戴头盔+遮挡号牌,黄女士存在两个交通违法行为,执勤交警依据新规对其进行了一共100元的罚款,并递了一份新规宣传单给她。黄女士坦言,她的确对新规的了解不够详细,但接下来会仔细研读新规。
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指挥中心陶警官在执勤中不断提醒骑行者,“佩戴头盔不是为了给别人看的,在发生事故时,它真的能保护你的安全。”
无牌照+未预约上牌
有市民被拦停后遭直接扣车
新快提醒:车主可凭借罚款缴纳记录、购车凭证和上牌预约信息等到交警部门领回
“您好,请靠边停车,您的电动自行车有号牌吗?”执勤交警拦停一辆无牌电动自行车后向车主问道。骑行者龙先生支支吾吾地说:“这是我们公司的车,我也不知道……”
龙先生立即打电话询问了老板有关车辆的具体情况。随后,执勤交警确定了该辆车没有号牌,且不是新购置的车辆,也没有上牌预约记录。“根据新规,因为您未悬挂号牌上路,我们将依法对您的车辆进行扣留。”执勤交警说。
在讲明扣车理由后,交警把龙先生的电动自行车推上了旁边的卡车上。交警表示,如果无牌车辆有上牌预约信息的话,那么只会对车主给予提醒,而无牌车辆没有上牌预约信息的话,那么将会对车主予以50元的罚款,并扣车。据记者了解,被扣车的车主在后续可凭借罚款缴纳记录、购车凭证和上牌预约信息等材料,到交警部门领回车辆。
广州交警表示,接下来将以实施《管理规定》为契机,通过依法推动综合治理,营造更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关于新规,大家提了一些建议】
限速15公里/小时 骑手希望放宽配送时间要求
新规中,对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行驶有明确的限速要求——时速不可超过15公里。对此,外卖小哥大军告诉新快报记者,以这个速度很难完成外卖配送。
作为高度依赖电动自行车进行配送的职业,外卖骑手或是本次新规受影响较大的群体之一。大军说:“高峰期送餐的时候,很难完全依规行驶,一方面要面临送餐时间的压力,另一方面要考虑收入的问题。”同为外卖小哥的小海说:“如果必须限制我们的速度,那么希望平台能够放宽配送的时间要求。”
此前,新快报记者曾就此事采访外卖平台。外卖平台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平台肯定会积极配合政府的管理要求,他说:“限速15公里的新规是专指非机动车道的限速,由于广州城市规划问题,目前专用的非机动车道还是比较少,在机动车道最右侧行驶的情况会比较多。”
影响市政交通如何破?各方找好平衡点
目前的情况是,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行驶的时速被限制在15公里,如果可以在机动车道行驶的话,那么电动自行车的时速可以达到25公里。
另外,新快报记者也随机采访了一些市民,市民表示电动自行车的确影响了市政交通,必须整治,但也认为现代生活已经离不开外卖小哥和电动自行车,在治理电动自行车的问题上,各方都需要找好平衡点。
【新规正式实施后,交警这样做】
现场查处和视频取证相结合 加大处罚力度
12月30日开始实施的《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不只涉及出行层面的规定,而是对电动自行车全链条管理,对生产、销售、登记、通行、停放、充电等环节作了全面规定,对政府相关部门的职责以及电动自行车经营者、外卖配送等企业的义务和责任作了明确规定,对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违法通行、违规停放充电等突出问题作了刚性要求。
广州交警表态,新规中涉及交通出行方面的,交警部门都将依法加强管理,通过现场查处和视频取证相结合,专项行动和日常管理相结合,路面整治和源头治理相结合的方式,加大查处力度。
据统计,2024年以来,全市共查处涉电动自行车各类违法行为同比上升超过170%。同时,交警部门将会同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职能部门,按照法规的要求,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登记、通行、停放、充电环节开展全链条管理,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道路通行秩序。
●留个心
这些行为要被罚
1.驾乘电动自行车需规范佩戴安全头盔,按照交通信号通行、按道骑行等;违反相关规定的,由交警部门依法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罚款50元-200元;
2.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按照规定在正后部悬挂本市登记的有效号牌。违反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车辆,处警告或者罚款50元-200元;
3.禁止驾驶非法改装、加装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对驾驶人处200元-500元罚款;拒不恢复或者现场无法恢复原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车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注销登记;
4.电动自行车有三次以上违法记录,经通知后拒不接受处理的,交警部门可以扣留车辆。
●涨知识
今年全市新增非机动车道357公里
据《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新闻通气会消息,截至目前,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量已超过570万辆,且仍以每天上牌约4000辆、每月上牌约10万辆的速度增长。
为保障电动自行车出行安全,广州市通过不断完善慢行系统,逐步优化电动自行车通行条件。据统计,2024年以来,全市新增非机动车道357公里,增设机非隔离栏7.5万米,完善55个路口机非隔离设施。
此外,在金沙洲大桥建成非机动车专用通道,在江南大道-同福东路口打造后绕式公交站,在新港西路、中山大道试点混行车道,在芳村大道西、增槎路等路段新增或拓宽非机动车道等,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的行车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