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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解读“三旧”改造配套文件:因不可抗力未达签约比例 旧村改造方案可申请延期
日期:[2025-01-14]  版次:[A07]   版名:[时政]   字体:【

新快报讯 记者王彤报道 《广州市旧村庄旧厂房旧城镇改造实施办法配套文件》(包括《广州市旧村庄改造实施细则》《广州市旧厂房改造实施细则》《广州市旧城镇改造实施细则》,以下简称《配套文件》)于2024年12月24日经16届90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印发之日起施行。2025年1月13日,广州市住建局在官网发布了配套文件的解读材料。旧村庄改造方面,《配套文件》明确因不可抗力搬迁补偿安置协议未达到80%以上权属人签约比例的,可申请延期实施方案。

据解读,《广州市旧村庄改造实施细则》共6章40条。其中细化了方案延期规定,在《实施办法》的基础上,明确实施方案批复可申请延期,因不可抗力搬迁补偿安置协议未达到80%以上权属人签约比例的,可申请延期实施方案。

《广州市旧厂房改造实施细则》共34条。其中考虑到与规划和出让的计算容积率保持一致的实际情况,其将“公开出让、收益分成”补偿款的计算由毛容积率调整为净容积率。此外,推行区域评估制度,减轻改造主体负担。明确对已完成区域评估的旧厂房改造项目,如文评、环评等,在符合区域评估报告使用条件下,可直接引用相关评估报告结论,不再要求单个改造项目开展相关评估。

《广州市旧城镇改造实施细则》共16条,其中拓宽了旧城镇改造资金的来源渠道。可通过公开方式选择市场主体配合搬迁补偿安置、土地整理等;或鼓励房屋所有权人出资作为改造主体自主改造。此外,完善旧城镇改造流程。明确复建安置资金监管,保障旧城镇改造项目复建房屋权利主体的合法权益。建立旧城镇改造项目退出机制,督促已批项目改造主体加快项目改造,确保按已批复实施方案如期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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