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记者陈慕媛 通讯员 冯建奎 刘畅报道 近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闲置土地司法查封和处置工作衔接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推进闲置土地司法查封和处置工作高效衔接,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土地资源高效开发利用。
《办法》通过建立健全高效有序的协调联动机制,多方共同推进闲置土地司法查封和处置工作。
针对原先工作会商机制缺失、执行联动较弱等问题,《办法》制定了横向联动、纵向协同的具体举措。省法院、省自然资源厅、省税务局明确建立工作联络制度,每年召开工作联席会议,并可视情邀请其他职能部门参加,协调解决工作衔接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市、县人民法院、自然资源部门在闲置土地处置工作中产生的分歧问题,协调解决不成的可以分别报告上一级单位研究解决,确保争议妥善化解。
《办法》明确要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和信息沟通方式,打破部门壁垒,实现闲置土地司法查封和处置工作信息的实时互通。
借助信息技术支持,《办法》提出探索建立人民法院与自然资源部门“总对总”网络执行查询系统,让数据多跑路、工作人员少跑腿。
《办法》还明确,对司法查封期间企业申请动工开发的,明确人民法院应征询自然资源部门意见,并在10个工作日内告知自然资源部门,有效落实国家土地“以用为先”的政策导向,保护企业依法动工后免于缴交土地闲置费、无偿交还土地使用权的权利,合力为企业动工开发建设提供服务保障,减轻企业履约负担。
《办法》还提出了广东“依法诉讼便利”举措,明确人民法院审理闲置土地处置、开竣工履约案件,依法为当事人提供诉讼便利,按规定减、免、缓交诉讼费用,简化财产保全担保手续,降低追收相关土地费款、违约金的司法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