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记者黄闻禹报道 渔业发展是推动海洋经济和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5月27日至28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举行,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广东省渔港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表示,针对部分地区存在城镇开发建设不断挤压渔港陆域空间的现象,建议要明确划定“渔港核心保护区”和“产业配套拓展区”,禁止城镇开发随意挤占渔港发展空间。
报告介绍,广东高度重视渔港建设,将渔港规划建设攻坚列入实施“三农”领域突出短板“九大攻坚”行动之一,相继印发《广东省现代渔港建设规划(2016-2025年)》《广东省渔港建设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5年)》《广东省渔港经济区总体布局规划(2021-2030年)》,规划建设18个特色渔港经济区。
报告建议,要加强渔港规划建设,重点提升粤东、粤西高等级渔港覆盖率,落实《广东省沿海渔港等级认定工作实施细则》,2025年底前完成全省渔港等级认定。在预留渔港发展空间方面,报告建议,要明确划定“渔港核心保护区”和“产业配套拓展区”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明确禁止在渔港规划区范围内进行房地产开发、工业仓储等非渔建设,禁止城镇开发随意挤占预留空间;对于存量空间要“紧凑化”“立体化”开发,对淤积港池进行深度清淤,并引入船舶自动识别系统优化停泊动线;在渔港后方陆域推行“垂直化”开发,建设多层冷链仓库、垂直升降式渔船维修车间等立体设施,预留未来港口机械升级的空间。
针对老龄化渔民和内陆就业渔民,报告建议要开展“定向培训”;鼓励和保障涉渔“三无”船舶从业人员转产转业,引导老旧渔船渔民转产至休闲渔业、海洋牧场养殖等领域,鼓励渔民发展海洋绿色生态养殖,配套就业招聘会和转产培训,降低对传统捕捞的依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