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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网上签到赚了一万多积分,想用时却变成“废纸”?
日期:[2025-06-19]  版次:[A06]   版名:[民生]   字体:【

消委会:及时向商家反映问题,注意保存证据

新快报讯 记者王彤 通讯员穗消宣报道 你在购物平台上是否坚持过“签到赚积分”?它们能正常使用吗?6月18日,广州市消委会披露了一则典型案例,说好能当钱花的积分,竟然变成了“废纸”。

兑换优惠券后无商品可选

客服拖延不予解决

谭小姐反映,她是某网购平台的忠实用户,一直参与该网购平台的“签到赚积分”活动,账号上积攒了一万多个积分。

根据积分兑换规则,积分可兑换不同福利商品或参与抽奖。出于购买洗衣液产品的需求,谭小姐在5月8日使用12900个积分兑换了一张“洗衣液2.4斤券”。该网购平台显示,该券可购买奥妙部分商品,获得满39.9元减免38.9元的优惠,使用有效期为2025.5.8-2025.5.11。兑换该优惠券后,谭小姐点击“去使用”,但弹出来的商品栏目是空的,没有商品可以选购。

谭小姐当即向在线客服反映,客服答复由于“现在这个活动过于火爆,系统卡顿,后台为您刷新一下,请稍等”,随后又答复“已经刷新,预计3到7个工作日再次尝试”。距离过期日越来越近,客服却一直要求谭小姐继续尝试。

随后连续3天,谭小姐在不同时段登录和浏览,仍然没有商品可供选购。客服表示无法答复,需要去问采购部门。谭小姐提出希望延长优惠券使用期或者退回积分,客服仍表示无法答复。谭小姐认为,兑换这张优惠券使用的12900个积分是她每天按照平台规则参与活动一点一点攒下来的,平台不提供可供选购的商品,让这张优惠券白白过期变成“废纸”,是坑骗消费者的行为。

接诉后,市消委会联系了该网购平台沟通,指出平台在运作相关栏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网购平台表示,后台设置的优惠券有使用期限,超期未使用不支持返回资格或补发优惠券,但考虑到消费体验不佳,申请相应金额的补偿给消费者。消费者谭小姐表示认可,双方达成调解。

消委会提醒:

参与平台积分活动留意规则留存证据

消委会分析指出,本案中,消费者兑换了优惠券后,从使用期开始到结束,平台均没有提供商品供消费者选购,显然是一种不诚信的经营行为。

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参与此类平台互动活动获取积分时,应当留意明确积分规则,留存操作证据;警惕异常要求,防范诈骗风险。

此外,消费者要及时维护权益,拒绝霸王条款。一旦在兑换积分的过程中,或兑换后使用的过程中出现问题,应立即通过平台客服提交申诉。若平台未给予解决,可向平台所在地的市场监管部门或消协投诉,并附操作记录、沟通截图等证据。若平台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如“兑换商品不退不换”“优惠券过期后一律作废”等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样可以向平台所在地的市场监管部门或消协投诉,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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