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物流+电子支付”成毒品交易主要方式
在第38个“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6月26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举办全市法院毒品犯罪案件集中宣判活动暨惩治毒品犯罪新闻发布会,通报广州法院审理毒品案件的基本情况。
■新快报记者 毛毛雨 通讯员 谢君源 文方遒 毛榕谦
新收一审案件重刑率达24.48%
当天,广州两级法院对15宗毒品犯罪案件进行了集中公开宣判,以贩卖毒品罪、容留吸食毒品罪、洗钱罪等罪名,判处21名被告人相应刑罚,其中无期徒刑1人,七年以上有期徒刑4人,三至七年有期徒刑8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8人,同时判处了相应的财产刑,向社会传递出严厉打击毒品犯罪的强烈信号。
会上获悉,2024年6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期间,广州两级法院新收一、二审毒品犯罪案件共计447件587人,审结465件583人,其中新收一审案件380件491人,审结一审案件397件482人。在审结的一审案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被告人共计118人,重刑率达24.48%。
在加大刑罚处罚力度的同时,加强财产刑的适用,涉毒犯罪被告人有480人被判处财产刑,占所有涉毒犯罪被告人的99.59%,其中对18名被告人判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5人被判处没收部分财产,437人被判处罚金。
新型毒品案件增长较快
记者了解到,当前毒品犯罪主要以走私、贩卖、运输毒品和容留他人吸毒为主要犯罪类型。从审结的一审毒品犯罪案由来看,贩卖毒品犯罪案件为353件,容留他人吸毒犯罪和走私毒品的犯罪案件均为21件,运输毒品犯罪案件11件,分别占全部毒品案件的88.92%、5.29%、2.77%,大多数毒品犯罪呈现少量、分散的犯罪特征。
此外,新型毒品犯罪不断增多,反映犯罪形态在不断更新迭代。常见新型毒品包括依托咪酯、异丙帕酯等,在审结的一审毒品犯罪案件中,涉新型毒品的案件有295件,占全部毒品犯罪案件的74.31%,数量上同比增长46.04%,在审结的涉毒一审案件中占比大幅超过传统毒品。
从犯罪手段上看,网络化、隐秘化是主要特点。“互联网+物流+电子支付”成为主要的毒品交易方式。犯罪分子通过社交软件进行联系,然后通过快递、跑腿等方式实施“人货分离”式交易,并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虚拟货币等支付毒资。在审结的一审毒品犯罪案件中,有255件涉及网络联络和支付交易,占全部毒品犯罪案件的64.23%。
值得关注的是,毒品犯罪呈现年轻化趋势。在一审毒品犯罪案件被告人中,从年龄来看,20岁以下的被告人有53人,20到30岁的被告人有190人,30到40岁的被告人有157人,三者总共占比82.99%。从性别来看,男性被告人有438人,占90.87%。青少年参与毒品犯罪情形需要引起关注和警惕。
近年来,广东法院始终对毒品犯罪保持高压严打态势,不断提升毒品案件审判质效,提高禁毒综合治理效能,先后开展了“清源2024”“断源2025”禁毒专项行动,针对新型毒品犯罪防治制发相关司法建议十余份,新型毒品犯罪得到有效遏制。2025年以来,全省法院共审结一审毒品犯罪案件1538件,同比下降7.96%,涉毒犯罪重刑率同比提升2.7%。近五年全省毒品犯罪案件整体呈下降趋势,禁毒形势持续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