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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补贴14万元!广东鼓励老旧货车换新
日期:[2025-10-11]  版次:[A07]   版名:[时政]   字体:【

新快报讯 记者毛毛雨 通讯员粤环宣报道 近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相关通知,针对长期处于国家补贴政策空白地带的非营运类国三、国四中重型货车,推出专项财政补贴政策,鼓励车主主动淘汰老旧高排放车辆,置换清洁能源货车。

根据通知要求,补贴政策分为“提前淘汰补贴”和“淘汰更新补贴”两类。提前淘汰补贴范围方面,涵盖2025年7月1日前已在广东省(不含深圳市)行政区域内登记的国三、国四非营运中重型货车,或2025年7月1日前已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登记的国四非营运中重型货车。

在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拆解报废或出口的合规车辆,可根据车辆类型和淘汰时间获得相应补贴。中型货车可获得1万至2.5万元补贴,重型货车补贴标准为1.2万至4.5万元。

淘汰更新补贴则在满足淘汰补贴条件基础上,要求车主在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新能源中重型货车(纯电动或氢燃料电池车,不含插电式混合动力货车)。符合条件的车主除获得淘汰补贴外,还可享受更新补贴:中型新能源货车统一补贴3.5万元;重型新能源货车按轴数细分,2轴补贴7万元,3轴补贴8.5万元,4轴及以上补贴9.5万元。通过政策叠加,单车最高可获得14万元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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