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信部就“制定动力电池高安全标准”建议答复在粤全国人大代表——
去年全国两会,李长东等在粤全国人大代表提出了关于《制定动力电池从出厂到应用的高安全标准的建议》。对此,工信部经商市场监管总局答复称,将会同相关部门持续完善相关技术标准,促进动力电池安全防护水平不断提升,保护消费者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发展。
●建议 制定动力电池从出厂到应用的高安全标准
代表建议指出,当新能源产业从培育期进入发展期,其核心部件动力电池的安全问题已成为影响产业发展的关键点。但是,由于动力电池的出厂和应用标准较低,谁都能造,谁都能用,导致电池产品良莠不齐,各类新能源应用场景事故频发,打击了消费者对新能源产品的信心,影响新能源产业的发展。
建议指出当前动力电池产业存在的几大问题:一是动力电池出厂缺乏高标准,安全系数不足;二是电池应用场景缺乏高标准,安全性得不到保障;三是新能源汽车缺少动力电池信息,安全责任难落实。
对此,代表指出,高安全是新能源产业可持续发展的生命线。提升安全性,重点是电池,关键在标准。建议国家制定动力电池从出厂到应用的高安全标准。
具体来说,一是建议依靠先进技术引领,引入头部企业共同参与,对标高安全标准,制定储能及动力等电池出厂标准;二是制定各种电池应用场景的高安全标准,特别是提高储能电站和低速电动车所用电池的安全级别;三是将动力电池生产厂家等信息在车辆出厂合格证、铭牌以及购车合同上明确标识。
●答复 正组织制定《道路车辆产品标牌和标签动力蓄电池》国家标准
针对关于制定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安全标准,工信部答复称,动力电池安全性是系统性工程,涉及动力电池设计、生产、运输、使用、回收等全生命周期多个阶段。接下来,将加快推动动力电池安全评价指南、锂离子电池生产质量管理、动力电池运输安全、动力电池在役检测及动力电池拆解破碎安全等重点标准研制工作。
关于制定各种电池应用场景的高安全标准,答复称,工信部、市场监管总局高度重视电力储能、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等各类电池应用领域的安全标准研制,积极推动相关工作。下一步,将联合有关部门加强这些领域电池安全强制性国家标准宣贯和实施工作,加快推动电动摩托车用锂离子电池安全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制定,有力支撑相关产业高质量发展。
对于代表关心的动力电池生产厂家等关键信息披露问题,答复表示,组织发布实施《机动车出厂合格证》(GBT210852020),要求制造商在合格证备注中明确储能装置的生产企业名称。正在组织制定《道路车辆产品标牌和标签动力蓄电池》国家标准,对动力电池标牌和标签信息、位置、尺寸等信息提出明确要求,有利于消费者、维修企业、回收企业等相关方获取动力电池信息。
接下来,工信部将加强机动车出厂合格证管理,加快动力电池产品标牌和标签相关标准起草和整车产品电子标识相关标准预研,研究在车辆产品铭牌中明确动力电池生产厂家的可行性,不断提升车辆和动力电池信息披露水平。
■新快报记者 黄闻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