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快报讯 记者13日获悉,中央网信办秘书局近日发布《关于加强网络直播打赏规范管理的通知》,着眼压实网站平台主体责任,对直播打赏的规则制定、功能设置、权限开通、账号管理、举报受理等作出明确规定。通知明确,网站平台不得向八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提供打赏服务。
打赏是网络直播的主要营利方式之一。中央网信办网络综合治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随着网络直播行业发展,一些直播账号运营主体通过低俗“擦边”、虚假人设等方式诱导甚至诱骗打赏等问题突出。同时,部分平台打赏功能和玩法设置不规范,管理标准和尺度不一,打赏乱象难以有效遏制。因此,有必要及时出台管理政策,对直播打赏进行系统规范,明确监管要求,统一标准尺度,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据了解,通知中提出11项具体要求,包括:明示打赏规则、规范打赏营利权限开通、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建立打赏营利行为负面清单、加大处置和曝光力度等。
针对打赏规则及打赏营利权限开通,通知要求,网站平台向用户提供充值打赏服务,设置榜单排名,设计互动玩法,应制定明确规则,并以直接、简洁方式公开,不得采取多次跳转、冗长条款等方式影响用户知晓。网络直播账号申请开通打赏营利权限,如有违规记录,应在处置期满3个月后,再予以开通。网络直播账号被禁言的,应同步暂停其打赏营利权限,时长为禁言期限的2至3倍。
针对未成年人保护,通知要求,网站平台不得向八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提供打赏服务。向八周岁至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打赏服务,应征得其监护人同意。向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提供打赏服务,应征得其监护人同意或核验其收入证明材料。对发现疑似未成年人使用成年人账号打赏的,应进行必要的核验,确系未成年人打赏的,应立即采取处置措施。
另外,通知还要求网站平台要完善投诉举报受理机制,加大处置和曝光力度,网站平台应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及时受理处置网络直播打赏相关投诉和纠纷。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妥善处置未成年人打赏的退款纠纷。网站平台应建立健全网络直播打赏常态化治理机制,持续打击治理违规打赏行为,通过发布治理公告、站内公开信等方式,定期公开曝光典型案例,警示网络主播加强自律,引导用户理性消费。(央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