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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异地就医免备案?别信!
日期:[2026-04-30]  版次:[A06]   版名:[民生]   字体:【

广东省医保局:部分地市参保人员临时外出就医可免备案,但报销会打折

新快报讯 记者程羽报道 近日,不少广东居民的朋友圈和微信群被一则“好消息”刷屏:“医保新规落地,省内异地就医不用备案了!”如果接到这样的信息,您千万别信。事实上,省内异地就医仍需先备案后结算,参保人员临时外出就医虽可免备案直接结算,但报销比例会降低一两成。

新快报记者梳理发现,网络上流传的所谓“医保新规”,实际上是4月1日施行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其核心内容是对守护医保基金“钱袋子”提出更具体的要求,与“异地就医免备案”并无关联,已有多地医保部门通过官方渠道对此进行辟谣。

广东省医保局向新快报记者明确,目前,异地就医原则上“先备案,再结算”,参保人员办理省内跨市就医备案后可以享受跨市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并执行参保市待遇政策。不过,为了方便群众,部分地市结合实际优化服务,对参保人员临时外出就医按视同备案管理,实行免备案直接结算,报销比例按规定予以适当降低。

具体而言,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报销水平与参保地同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水平保持合理差异,异地转诊人员和异地急诊抢救人员支付比例降幅在10个百分点左右,非急诊且未转诊的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支付比例降幅在20个百分点左右。

此外,政策还为突发情况和疏忽留出了“补救”通道——未备案的急诊抢救费用、无第三方责任的外伤费用及补办备案后医疗费用纳入直接结算;参保人员出院结算前补办跨市就医备案的,支持参保人员办理当次费用直接结算;因医保信息系统异常、未备案等客观原因未能直接结算的,参保人员可到定点医药机构办理补记账手续,未办理补记账手续,可按规定向参保市经办机构申请零星报销。

新快报记者亲测发现,广东省异地就医备案流程已非常便捷。跨省就医备案可以选择“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小程序,省内异地就医则选择“粤医保”,按照指引填写基本信息、选择备案类型和就医地,几分钟即可完成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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