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水质空气持续改善,多项指标优于全国平均水平
8月13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周国英介绍了今年上半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状况。今年1—6月全省生态环境质量保持稳中向好态势。
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全省125个纳入国家考核的地表水断面中,达到或好于Ⅲ类水质的比例为88.8%,同比提升1.6个百分点,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4个百分点;全省县级以上在用饮用水源地水质全部达标。
空气环境质量持续高位改善,上半年,全省优良天数比率(AQI)为95.8%,同比改善3.1个百分点,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3个百分点;PM2.5(细颗粒物)浓度为21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7.5%,比全国平均水平低8.9微克/立方米。
今年上半年,广东深入推进环境治理,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在大气环境治理方面,加快推进钢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逐项推进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持续推进老旧中重型货车淘汰更新。
在水环境治理方面,广东持续推进国考断面水质保优增优,加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加强群众身边水体保护治理。截至目前,533条地级市和41条县级市黑臭水体全面消除,县城黑臭水体基本消除。
在固体废物综合治理方面,广东一体推进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及溶洞垃圾污染等固体废物问题专项整治,发现并及时查处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问题约2000宗,清理固废约107万吨;完成522个溶洞全面排查,实现问题动态清零。
周国英提到,生态环境法典将于8月15日施行。这也是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将系统重塑生态环境法治体系,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源头预防、系统修复、绿色发展、刚性监管等方面,提出了全方位新标准、新要求。
为推动法典实施,广东全面开展法典学习培训宣传,扎实推进地方性法规规章清理,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今年上半年全省共查办各类生态环境违法案件2800多宗。
为实现法规制度无缝衔接,广东开展地方法规集中清理。按照省人大、生态环境部统一部署,对牵头实施的10部省级地方法规进行了全面深入清理,其中修订5部、修改1部、废止3部、保留1部。相关法规草案已由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将于8月15日与法典同步施行。
■新快报记者 毛毛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