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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去年查处食药违法逾3万宗 罚没总额近2.6亿元
日期:[2018-04-02]  版次:[A13]   版名:[速读]   字体:【

新快报讯 记者从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称“省局”)召开的3月例行新闻通气会上获悉,2017年广东省查处食品药品违法案件工作成效显著,全年共立案查处食品药品违法案件31240宗,其中食品21796宗,药品6918宗,医疗器械683宗,化妆品1431宗,保健食品412宗,罚没款接近2.6亿元,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484宗,吊销生产经营许可证件25张,责令停产停业182宗,捣毁窝点316个。立案查处食品药品违法案件31240宗,同比增长近10%,罚没款近2.6亿元。

违法行为隐蔽手段不断翻新

省局稽查局副局长邱楠对去年广东省食品药品违法案件特点及监督抽检反映出的主要问题进行了分析,指出食品药品违法案件主要呈现以下特点:一是违法行为隐蔽性越来越强。生产窝点往往周围环境复杂,地点隐蔽难以发现。在查处的互联网案件中,实体门店仅展示产品、接受咨询,而实际销售行为则通过网上实施。二是违法制假手段不断翻新。如茂名电白非法加工麒麟菜系列案件,在国内尚属首次。一些违法分子注册不同经营范围的公司,以合法的资质来掩盖非法行为,违法者利用互联网制售违法食品药品,造成案件查处中取证复杂、主体认定困难。三是非法添加等严重违法行为仍屡打不绝。如在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在增强免疫力、减肥、辅助降血糖等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西药成分,非法添加抗生素、激素等药物成分生产化妆品。四是一些持证企业违法行为仍不同程度存在。如食品方面,存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经营未经检验检疫合格或无合法来源证明进口食品行为;药品方面,存在生产劣药和不合格药包材违法行为;化妆品方面,存在生产经营未经批准进口化妆品或特殊用途化妆品违法行为;医疗器械方面,存在生产经营未取得注册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

钉对上述案件特点,省局重点抓 “大稽查”“大提升”工作,会同省公安厅、检察院等4部门联合开展“清网行动”,初步形成“数据比对筛查、电子取证固证、线上线下协同”的互联网案件打击模式;通过派驻工作组、联合督办、直接参与办案等督查督办新模式,对全省26个重大案件实施下管一级;提请召开首次专题两法衔接联席会议,形成“一周一研判、一月一分析”工作制度和“四同”联合打击工作机制,会同省公安厅、检察院修订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类型及标准,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全面深化;先后与阿里巴巴、腾讯等公司签订食品药品安全治理协议,初步实现“以网治网、以网管网”。

全年食品药品抽检42万批次

会上同时公布省局2017年食品药品抽检结果,共检查423466批次,抽检总量较2016年增长63.8%。

从抽检结果分析来看,各类食品药品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食品抽检397973批次,合格386416批次,合格率97.1%。不合格问题主要集中在:一是微生物污染问题,主要是糕点中菌落总数超标,桶装水中检出铜绿假单胞菌等;二是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主要是蔬菜制品中的防腐剂、肉制品中的着色剂、水果制品中的甜味剂等食品添加剂超标;三是质量指标不符合标准,主要是酒类酒精度不合格,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检出过氧化值、酸价超标等;四是重金属、生物毒素及其他污染物超标,如食用植物油中黄曲霉毒素超标等;五是检出禁限用农兽药残留,主要是水产品中检出孔雀石绿、氯霉素等。

药品抽检(除中药材、中药饮片)18597批次,合格18142批次,合格率97.6%。不合格项目主要集中在性状、灰分、水分等对药品安全和疗效影响不大的非关键性指标上。

保健食品抽检2317批次,合格2245批次,合格率96.9%。不合格项目主要为检出非法添加的化学物质、功效成分或标志性成分、重金属(铅、砷、汞)限量、微生物指标等,其中辅助降血糖类、缓解体力疲劳类、辅助降血压类及减肥类保健食品非法添加情况较为突出。

化妆品抽检3752批次,合格3565批次,合格率95.0%。不合格项目主要为检出禁用物质、检出成分与批件或标签标识不符、重金属(铅、砷、汞)限量、微生物指标等。

医疗器械抽检827批次,合格789批次,合格率95.4%。不合格原因主要是由于个别生产企业对有关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产品注册标准或产品技术要求的理解不够透彻,造成未能严格贯彻标准要求组织生产。

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及企业及时进行了核查处置,移送司法机关案件线索 336件次,责令下架封存、召回不合格产品,阻止68.91吨不合格食品药品流入市场,及时控制和消除了食品药品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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