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04版)
广州拆迁延期项目文评缺失调查 下
像同福西这类拆迁延期但还没有补做文评的项目还有恩宁路连片危改拆迁项目(永庆坊),但建设单位荔湾区城市更新建设项目管理中心(下称区更新中心)违反相关法规要求,未在设计方案中编制文评专章,而且未有文评就报建并动工建设,被通报批评。
同福西、永庆坊在实施文评制度前获批拆迁,之后没有补做文评就拆迁、建设的教训暴露出广州文评制度中的漏洞,以及文评意识的不足。据新快报记者调查,广州像同福西、恩宁路这类延期拆迁项目仍有10余宗,多个拆迁项目有具保护价值建筑未列入保护,华林寺扩建项目正在动迁,专家建议立即向这些建设单位发函要求补做文评,以免有保护价值的建筑被误拆。
永庆坊三期未做文评就报建及动工,被叫停
市住建局通报批评并要求整改
恩宁路连片危改拆迁项目房屋拆迁是2007年9月24日核发拆许字〔2007〕第22号房屋拆迁许可证,此后一直延期拆迁至今。
根据2021年11月18日《广州市关于在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实施意见(试行)》要求:
城市更新项目改造范围,须先完成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开展历史文化遗产调查评估,严格如实编制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专章和树木保护专章,提出保护措施。
根据2024年1月1日实施的《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第二十五条 城市更新项目制定片区策划和设计方案的,还应当在相关文件中编制历史文化遗产调查评估保护专章。
永庆坊一期于2016年10月建设完成,上述文件尚未公布。但是永庆坊二期自2018年始,一直到2023年结束,其间,没有依上述规定补做文评。
2024年,永庆坊三期启动。
2025年3月25日,新快报记者指出此项目没有依法开展文评,督促其补做。随后,区领导要求补做文评。
但是,区更新中心仍然坚持将一批设计方案于2025年3月28日进行了第一次报建。
但事实上,文评团队3月31日才开始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2025年5月6日,市住建局回应《新快报》今年1月广州城市更新中文评乱象报道的建议,向全市各区政府发《关于落实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提醒函》,要求各区立即对城市更新项目自查,核查历史文化遗产调查评估、保护专章(下简称文评)编制及落实情况。
据了解,此提醒函于5月9日已通过荔湾区政府的OA系统转到区住建局,但是5月12日,区更新中心将没有完成文评的上述设计方案进行了第二次报建。
而永庆坊三期文评报告于5月19日才通过专家评审,并还要修改。
区住建局负责永庆坊三期的负责人对此并不知情,在5月28日还没有去OA系统看这份提醒函,经新快报记者提醒才看到。
经新快报记者指出未完成文评后,区规划分局对第一、第二次报建都不予许可。
但是6月8日,新快报记者调查发现,区更新中心于5月中就开始对包括上述报建范围内的一批建筑进行天面修缮(防水)工程,未有施工许可,更没有完成文评,涉嫌双重违法。而6月6日,文评团队还在做入户调查,完善文评。
经新快报记者向区领导反映,区领导叫停了施工。
市住建局要求荔湾区即刻整改,6月10日,对荔湾区住建园林局未完成文评即开展报建及动工的情况进行了全市通报,指其违反《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第二十五条及《关于落实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提醒函》相关规定。要求荔湾区立即开展整改,并请各区深刻汲取教训,严格履行法定程序,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并向荔湾区政府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荔湾区历史文化保护工作的函》,提出历史文化街区修缮工程监管不到位,历史文化调查评估程序前置性不足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并反馈阶段性进展。
永庆坊二期因无补做文评致不少有价值建筑被拆
永庆坊三期通过文评新增4处保护建筑
事实上,这次文评就在原来已有保护身份的建筑之外,新增了4处(6间)“摸查发现的其他具有一定价值的建筑”列入了保护,都在上述施工范围内。若文评未完成就施工,可能会对建筑造成破坏。
比如,其中有一处民国传统建筑吉祥坊36、38号在《恩宁路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规划》现状建筑风貌评价中被错划为与传统风貌不协调的五类建筑,此次文评,认为其“具有典型早期岭南地区中西结合式民居建筑的风貌特征,反映特定时期的地域历史文化和建筑艺术特色”,建议参照有保护身份建筑保护措施,以“修缮、维修”为主,遵循“原真性”“最小干预”“可逆性”原则。但在未有文评时的设计方案中,这处建筑除主立面外,其他立面将被拆除重。
经文评列入保护后,这处建筑将按文评建议重新设计。
没有开展文评就建设,不仅会破坏建筑的价值要素,而且可能导致拆除。永庆坊二期正是因为没有依法补做文评,导致不少有价值的建筑没有列入保护被拆除,如大地旧街35、27、17、15号。2010年初,新快报记者曾与省文物保护专家委员会专家汤国华在此历史文化街区踏勘,他曾建议大地旧街上述多处有价值的老房子列入保护。
文评制度实施前批出拆迁项目未补做文评
多个拆迁项目有具保护价值建筑未列入保护
今年5月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要求“扎实开展城市文化遗产资源调查。落实‘老城不能再拆’的要求,全面调查老城及其历史文化街区,摸清城镇老旧小区、老旧街区、老旧厂区文化遗产资源底数,划定最严格的保护范围。开展文化遗产影响评价,建立健全‘先调查后建设’、‘先考古后出让’的保护前置机制。加强老旧房屋拆除管理,不随意拆除具有保护价值的老建筑、古民居”。
广州在2016年《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前批出并在延期的拆迁项目都没有要求补做文评,新快报记者根据市住建局的公开信息统计,共查到拆迁延期公告15份,除一份属开发区外,其余14份都在越秀、荔湾、海珠3个集中了历史文化名城广州最多建筑遗产的区,分别是荔湾区7份,越秀区4份,海珠区3份。
其中拆迁范围内涉及挂牌文物、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或线索)、骑楼等保护建筑的共7份,分别是荔湾区3份,越秀区、海珠区各2份。拆迁公告都对这些建筑提出了保护要求,不得拆除、损坏。
但实际上,这7份公告拆迁范围内有价值的建筑并不只有公告上的那些,比如前述同福西项目。
而且,并非只有这7份公告拆迁范围内有值得保护的建筑,今年3月,新快报记者依照《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第十二条,向12345建议将位于上述拆迁延期地块内,具有历史、艺术价值的榨粉街60号认定为传统风貌建筑。最终经过专家论证,同意推荐为传统风貌建筑。
上述14份广州老城区内的拆迁延期公告,最早是1997年6月6日核发拆许字〔97〕第045号房屋拆迁许可证的越秀一德路广济新街迎祥新街,此地块内延期拆迁公告中要求原址保护一德路骑楼,时间长达28年,跟同福西地块一样;
最迟核发的也早在约十五年前的2010年10月8日,是核发拆许字〔2010〕第10号房屋拆迁许可证的荔湾长寿路鸿昌大街等;还有同一天核发拆许字〔2010〕第9号房屋拆迁许可证的荔湾华林北横毓桂坊华林寺前。
上述延期拆迁建设项目既有房地产开发,也有中学楼建设、道路、绿化广场、宗教活动场所、市场、连片危改等。
其中一德东路74号地块拆迁公司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法院已将拆迁行为列入清算组来行使,但拆迁依然没有取消,一直处于延期状态。
市住建局将在核发拆迁延期许可前审核文评程序
专家建议向所有延期拆迁单位发函提醒做文评
为什么这些拆迁项目能一直延期长达28年,留下同福西类似的隐患?
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前市住建局正加快组织研究有关拆迁许可延期妥善收尾等问题。
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还表示:市征收办对已核发拆迁许可证项目建设单位均已发函提醒,要求严格落实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和骑楼等建筑保护要求。
但却没有提醒落实《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文评的要求。
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已向各区政府发《关于落实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提醒函》明确“未完成历史文化资源调查评估的,不得征收、拆除区域内建筑物、构筑物或者改变历史环境要素”。
但这份提醒函要求的只是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并不包括上述历史遗留拆迁延期建设项目,尤其是开发商的项目,那谁来负责提醒开发商呢?
据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在核发房屋拆迁许可延期时,将增加经相关处室审核的程序,落实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要求。
但值得注意的是,上述两个2010年10月8日核发的拆迁公告为华林禅寺扩建项目,华林寺前街房屋正开展动迁工作,而其最近一次的拆迁延期一直到2025年10月7日,随时可以拆楼,但未做文评。
市名城委委员,曾任广州市规划局局长、书记施红平建议:
市住建局应该立即向所有拆迁延期项目的建设单位发提醒函,推动落实《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文评的要求,而不是等下一次核发房屋拆迁许可延期审核时再要求补做文评;
规划部门作为《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的组织规划,推进实施的政府部门,以及组织文评专家论证的政府部门,有责任监督推进这些拆迁延期地块补做文评的工作。
■策划:何 姗 ■采写:新快报记者 何 姗 郭思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