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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拟对不良资产进行公开转让,现特发出本转让公告,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拟转让不良资产情况
本次拟转让不良资产包括:
1、谢雄星、张淼军不良贷款(保证人为:广州新肇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荣力量),截至2018年4月债权本金为人民币540万元,利息约为160万元,该贷款以天河区天河北路侨林街66号2803房(建筑面积83.44㎡)、天河区华明路23号1103房(建筑面积97.63㎡)、白云区梅岗路145号403房(建筑面积65.25㎡)和白云区梅岗路145号404房(建筑面积79.63㎡)作抵押。
2、广州荣信实业有限公司不良贷款(保证人:广东博投集团有限公司、中新房南方集团有限公司、江门市上林经贸有限公司、韩治平),截至2018年4月债权本金约为人民币6100万元,利息约为3200万元,该贷款以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四马路26号负一层商场(建筑面积3273.1142㎡)作抵押。
3、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西423号201单元商铺,建筑面积为2014.94平方米。
4、广州开发区科汇三街10号201房写字楼,建筑面积为639.07平方米。
二、公告期
2018年5月17日——2018年5月23日(7天)
三、其他事项
1、拟转让标的1、2整体转让,其余标的可整体或单独转让。
2、以上资产交易对象为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以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信誉。
3、如有意向请于2018年5月23日17:30前与我行联系人联系,并向我行提交书面意向函。
4、本公告不构成转让上述不良资产的要约或承诺,本公告的解释权属转让方。
联系人:成先生
联系电话:020-32509658
13760604765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金穗路62号侨鑫国际金融中心33楼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2018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