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公安局第一车辆管理所门口张贴的《通告》(5月16日摄)。
5月15日晚间,海南省人民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实行小客车保有量调控管理的通告》,自2018年5月16日0时起,海南在全省实行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
《通告》实行调控管理的机动车范围为小客车(小型、微型载客汽车)。自2018年8月1日0时起,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海南省小客车实行增量配额指标管理。单位或个人申请办理小客车注册、转移及迁入变更登记的,应按照有关调控规定申请取得海南省小客车指标证明文件。新能源小客车增量指标通过排号方式取得,其他小客车增量指标通过摇号或竞价方式取得。
(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