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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拒不执行判决 被判七个月
日期:[2018-06-08]  版次:[G03]   版名:[新东莞·世相]   字体:【

新快报讯 记者杨英杰报道 司机驾车把行人撞至身亡,车主被判承担连带责任赔偿18万余元,判决生效后不仅不履行,还拒不迁出法院拟拍卖的房屋,在被法院逮住后随即与申请人达成和解,但刚走出法院就“翻脸不认账”了,后更明确告知法院不会按照执行和解协议履行。这位把法院判决和执行当儿戏的男子最终受到了法律的严惩,先被司法拘留十五天,再被追究刑事责任。日前,东莞市第三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七个月。

2011年5月9日,王某超驾驶客车撞死一名行人,经交警认定,王某超负事故的主要责任。事发时,王某超是田鹿某雇请的司机。后死者家属把保险公司、王某超、田鹿某等一并告上法庭,法院二审判决保险公司赔偿116468.2元,田鹿某赔偿186613.7元。之后,死者家属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就在法院作出二审判决后,2012年7月4日,田鹿某将登记在其和前妻名下的一套房屋变更产权人为其父亲。死者家属认为,田鹿某为逃避执行,恶意串通转移财产,侵犯了他们的合法权益,向法院起诉请求判处转让行为无效。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审理判决田鹿某将案涉房屋产权人变更登记为其父的行为无效,要求居住在该房屋的田鹿某父亲及田亮某等人迁出,将房屋交由法院拍卖,但田亮某及其家属拒不搬迁。

2016年5月30日,法院执行人员将被执行人田亮某拘至法院,后田亮某与申请执行人协商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承诺会按协议内容履行完毕。

“以前从来没意识到这事情会这么严重,现在知道了,我会好好表现把这件事处理好。” 在提交给法院的检讨书上,田亮某这样写道。有鉴于此,法院对被执行人田亮某解除了拘留措施。

怎知检讨承诺时“情真意切”,刚走出法院就变成了“翻脸不认”。第二天,田亮某就打电话告知不会按照执行和解协议履行,也不会按期足额支付。

之后,法院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2017年10月7日,公安机关在清远市将田亮某抓获归案。其家属闻讯后,马上到法院将赔偿款本金及利息合计273950元全部清偿完毕。

2018年3月5日,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审理了被告人田亮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最终视被告人田亮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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