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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微信转错账陷入“死循环”
日期:[2018-07-05]  版次:[A02]   版名:[评论]   字体:【

来论

■晏扬

移动支付给好友间转账带来了便利,但由于“手滑”而导致的乌龙事件也时常发生。据报道,在广东中山市工作的黄先生通过微信给表妹转账近9万元,却误转他人。黄先生试图联系对方,却发现已经被拉黑。平台表示,已经转账成功,无法撤回,可联系对方协商退回。有关部门则表示,不知道对方的真实姓名和账户信息、不构成立案条件。

微信转错账这种低级错误,并不是经常发生,但是考虑到微信有几亿用户,所以这种事情发生的概率虽然很低,但次数应该不少,只不过微信转账金额一般不大,大多没有成为新闻。仅就近年来媒体报道的案例来看,转账人都遭遇到同样的尴尬:对方不还钱,平台不帮忙,立不了案,法院也受理不了,转账人干着急没办法。

我们首先要搞清楚其中的法理。一方面,就转错账本身来说,当然是转账人的责任,他是有过错的,而收款人只是被动接受,并不是主动非法占有;另一方面,收款人明知是别人转错了账,在对方讨要的情况下仍然拒绝归还,这就是收款人的过错了,在法律上是一种不当得利,属于违法行为,如果金额较大还可能涉嫌犯罪。

现实中,如果收款人不自觉,这事处理起来往往比较麻烦。因为微信很多不是实名的,你不知道收款人到底是谁。当然,你可以向公安机关或法院求助,但是不当得利案件属于“亲告罪”——受害人告诉的,司法机关才受理,受理时,必须由受害人提供被告人的身份信息。换言之,警方立案或法院受理的前提是,你得提供究竟是谁占了你的便宜,但你又提供不出来。然后你会想到向微信平台求助,要求他们提供对方的身份信息,但是微信平台也有义务保护用户的隐私,他们不会随便透露用户的身份信息。

这样就形成了一个“死循环”:要警方立案或法院受理,你得提供对方的身份信息;你向微信平台索要对方的身份信息,微信平台又说只有警方立案或法院受理后他们才能提供用户的身份信息。双方都挺有道理的样子,但问题就是解决不了。

破解这个“死循环”,其实并不是很难,关键是有关部门要提高主观能动性,多一点创新,多一点担当。比如,当有人就微信转错账报案时,警方可以向微信平台调查取证,而微信平台可以不向普通人透露用户的身份信息,但当警方前来调查时,显然要全力配合,提供相关人的身份信息,这应该是一种法律义务。

所以,微信转错账这种事情,假的真不了,真的跑不了,不该那么难以解决,更不能让不当得利者逍遥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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