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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损害司法鉴定 首批四家机构成立
日期:[2018-07-18]  版次:[A10]   版名:[民生]   字体:【

新快报讯 记者黄琼 通讯员刘洪群报道 “遇到环境损害,官员不用再住河涌旁,百姓索赔有依据了”昨日,在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揭牌仪式上,与会代表和司法鉴定人员侃侃而谈。

7月16日至17日,广东省首批四家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纷纷揭牌,分别是位于广州的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位于深圳的广东华测司法鉴定中心、深圳市大鹏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所和深圳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所。标志着全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工作拉开序幕,正式投入到污染防治和生态文明建设等重要的工作中。

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院长汪永红表示,环境损害评估是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的重点发展科学之一,2014年就专门建立了环境风险与损害鉴定评估研究所,成为全国首批环境保护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推荐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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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损害司法鉴定

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环境科学的技术或专门知识,采用监测、检测、现场勘察、实验模拟或综合分析等技术方法,对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诉讼及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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