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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无谓证明,既要做减法也要做加法
日期:[2018-07-25]  版次:[A02]   版名:[评论]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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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建国

据报道,近日,人社部召开二季度新闻发布会。人社部新闻发言人卢爱红表示,全面清理奇葩证明、反复证明、循环证明等各类无谓证明,明确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印章法律效力。在社保经办方面,要全面推行异地业务“不用跑”、无谓证明材料“不用交”、重复表格信息“不用填”等“三不用”便民举措。

顾名思义,无谓证明就是没有什么价值,不需要提供的证明。或者历史上曾经有必要,但时代发展到今天,已经不需要了。可是,“横看成岭侧成峰”,由于所处位置不同,对无谓证明的认识可能不同。有一些证明,对于办事人来说可能是无谓证明,但对于经办人来说,规定在前,按章办事,似乎也是行政的基本逻辑。

问题的复杂之处就在于,无谓证明与有效证明是混杂在一起的。在所有清理的呼吁与表达中,更多指向的是奇葩证明、反复证明、循环证明等各类无谓证明,并不是说清理所有证明。这也在事实上承认了,有些证明还是必要的,是应该提供的。这才是问题的核心,什么才是无谓证明,什么才是有效证明,很难清晰区分出来。

从做减法的角度出发,可以也应该对现行证明进行一个全盘清理,把所有无谓证明剔除出去。可这也带来一个问题,那就是绝大多数的办事人,在事前其实根本不知道什么是无谓证明什么是有效证明,即便曾经有过办事经历,事后也很难说出一个子丑寅卯。而对于经办人来说,也不排除有人“犯糊涂”,或者利用信息不对称为自己的能力危机和作风短板找理由。再退一步讲,即便一些必须提供的有效证明,难道就没有“少跑腿”和“不跑腿”的必要性吗?

现在一些地方提出了行政审批“最多跑一次”,还有一些地方提出“不见面审批”。想法是由办法支撑的,而其指向的就是“互联网+政务”。不妨设想一下,无需提供的证明坚决不要,一些需要的证明也交由互联网,还会有证明的烦恼吗?今年5月,出现了一则九旬老人被抬上三楼办理社保年审认证的新闻。简单几分钟的认证,竟然让老人与其年近半百的女儿女婿耗时一天。如果有“互联网+政务”,可能就是一个视频的事情。

正是从这一意义上讲,清理无谓证明要加减法并重,既要做减法也要做加法。这一次有关部门提出了“三个不用”的便民服务措施,即全面推行异地业务“不用跑”,全面推行无谓证明材料“不用交”,全面推行重复表格信息“不用填”,这其实就是在做减法。与此同时,还提出了统一平台建设,凡是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以及完善网上实名身份认证体系,明确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印章的法律效力,这其实就是做加法。既做减法也做加法,真正点中了无谓证明的死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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