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记者沈逸云报道 日前,广州市人社局、广州市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调整我市就业补贴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自今年7月18日起,部分就业补贴范围扩大。其中,小微企业招用广州市地区应届高校毕业生,符合条件即可获得社保补贴,不再限于广州市户籍的高校毕业生。
根据此前政策,广州地区吸纳本市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且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办理就业登记,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中小微企业,可获得补贴。其中针对小微企业,在一次性补贴的基础上,可再获社保补贴,补贴标准为:按本市现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和缴费比例,以实际招用人数计算,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养老、失业、工伤、医疗和生育社会保险补贴(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
此次政策调整后,意味着只要广州地区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符合条件后就可以申领社保补贴了,不再局限招用广州市生源的应届高校毕业生。
与此同时,根据此次通知,花都、番禺、从化、增城四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补贴也统一纳入市就业补贴政策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