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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弹”不走老问题 丸美IPO再受阻
日期:[2018-08-01]  版次:[A18]   版名:[财眼]   字体:【
■VCG/供图

昨日,本该是丸美迎来第二次上会的日子。2016年IPO遇阻后丸美重振旗鼓,在去年重新上交招股说明书,今年再度向IPO发起冲击。但在再次上会的前一晚,证监会发布消息称,鉴于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尚有相关事项需要进一步核查,决定取消发审委对公司发行申报文件的审核。分析认为,丸美的IPO计划再度落空,很大程度仍在于经销商模式、产品质量等老问题未能解决。

■新快报记者 许轩语

经销商模式仍占比较高

相较于两年前,丸美新披露的招股书中有不少变化。首先,募集资金从14.04亿元大幅压低至5.84亿元;其次,为求稳健将保荐机构由今年上半年过会率较低的国信证券变更为过会率较高的中信证券。

在2016年折戟的前提下,丸美对证监会所提的经销商模式、产品质量等问题进行改进。招股书显示,丸美于2016年四季度后新加入了代销模式,并与屈臣氏、大润发建立代销关系;同时也对此前未披露的产品质量问题进行新的补充。

然而,丸美的老问题并未能得到根治。招股书显示,丸美产品销售仍以经销模式为主,2015年至2017年,公司经销收入分别为10.96亿元、10.63亿元和11.7亿元,占当年主营收入的92.02%、87.99%和 86.54%。而丸美于2016年拓展的代销模式销售表现并不理想,2016年至2017年,代销收入分别占当年主营业务收入的3.2%和1.77%。此外,直营模式下的电子商务平台销售额在2017年仅占主营业务收入的11.37%,对经销模式比重高问题同样起不到缓解作用。

宣传费高研发投入低

除了经销商模式风险,丸美在产品销售上也存在多起质量问题。在今年3月更新的招股书风险提示项目中,丸美披露其于2016年8月至9月期间和2017年4月先后两次存在“产品成分与批件及标签标识不符而被监管部门处罚的风险”。

实际上,丸美涉及的产品质量问题远不止两例。据新快报记者不完全梳理,国家食药监总局去年9月和11月的不合格产品名单中都有丸美的身影,但这些都没有在招股书中披露。尤其是部分丸美的不合格产品,最终被食药监总局认定为假冒产品。市场分析认为,这些问题让发审委对丸美委外加工模式下的产品质量存疑。

此外,丸美广告宣传费用占比过高,研发费用投入低也备受诟病。招股书显示,2015年至2017年,丸美用于广告宣传费用分别占营业收入比例的26.22%、27.98%及21.45%,明显高于竞争同行。而2017年丸美用于研发的投入占比仅为2.09%,研发人员仅有45名,明显低于其他竞争对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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