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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家庭外来媳妇及外来女婿 也可享受政府医疗救助”
日期:[2018-08-06]  版次:[A07]   版名:[新公益]   字体:【
■廖木兴/制图

新修订的《广州市医疗救助办法》实施,救助人群范围扩大:

当自己或家人罹患重大疾病陷入困境,怎么办?7月16日,新修订的《广州市医疗救助办法》(下称新《办法》)发布实施,新《办法》对广州居民可获得医疗救助的条件以及救助方式都给予了明确说明:广州市设有政府基本医疗救助,在此基础上,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在就医中,还可以额外获得临时医疗救助、补充性医疗救助、慈善医疗救助等保障。

有关专家解读广州医疗救助办法时指出,新《办法》带动本市医疗救助系统再迈新台阶,破解大病困难群体救助过程中的资金、制度、衔接三重困境。

■本版采写:新快报记者 李斯璐

逾400万人次获医疗救助

广州市民王先生罹患肝癌之后因连年就医,无法再打理生意。失去收入的同时,还产生了巨额治疗费,这让王先生吃不消,去年,他的家庭总资产达到最低额度,符合条件申请低保。不过,他并无因贫失治,广州的医疗救助体系根据他的情况,为他报销了治疗费用中的15万元。

从2009年开始,广州以“患病市民不因经济问题而得不到适当治疗”为理念,开展医疗救助改革。2012年,广州出台《广州市医疗救助试行办法》,建立了包括资助参保、重特大疾病救助制度等在内的覆盖全体居民的医疗救助体系,实现了困难群众住院救助费用直接减免。2016年,广州出台《广州市医疗救助办法》,率先将医疗救助范围扩大到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

在这个医疗救助体系中,不管是特困人员、孤儿和低保低收等困难群众,还是因病致贫家庭外来人员等对象,符合条件都可以申请政府医疗救助减轻家庭医疗负担。根据广州市民政局负责人介绍,目前广州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医疗救助体系,救助项目涵盖资助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门特(慢性病)门诊、住院、医疗救助购买服务、专项综合保险、临时医疗救助、慈善医疗救助等。困难群众在全市700多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实现救助费用直接减免。

截至2018年6月,已为约436.86万人次的居民提供医疗救助,支出医疗救助金约21.16亿元,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待遇。

与时俱进调整救助细节

据广州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介绍,随着我市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原有医疗救助体系已经难以适应当前的救助形势,为此,由广州市民政局牵头修订医疗救助政策。

广州市医疗救助服务中心主任邹礼民解读时表示,2018年发布的新《办法》较2016年的旧办法相比,更“接地气”和人性化。

据了解,新《办法》政策内容紧跟上位法;通过修正部分困难群众的申请条件,扩大了适用人群。值得注意的是,新《办法》规定今后困难人员家庭资产限额与本市低保低收入困难家庭财产限额标准一致,根据低保标准动态调整,也就是说,申请救助的门槛有所降低,也更具科学性。

亮点解读

解读专家:

广州市医疗救助服务中心主任 邹礼民

1.受惠人群范围扩大:

新《办法》对救助对象表述有所修订。将旧办法的“本市户籍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城镇‘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户’”, 分别修改为“本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特困人员”。

解读:相当于扩大了受惠人群。旧办法中“本市户籍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受“户籍”二字限制,会导致同一家庭内,户籍成员和非户籍人员之间出现不同救助待遇的情况。比如“外来媳妇本地郎”类型的困难家庭,“本地郎”通过申请低保低收入,可享受政府基本医疗救助、购买服务医疗救助、商业保险(专项综合保险)救助、临时医疗救助、慈善医疗救助等多重医疗救助。至于“外来媳妇”则不能完全享受这些待遇。

广州从2017年4月起,规定生活困难的本市户籍居民及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可申请低保,为此,在新《办法》中,规定与户籍居民共同生活的低保家庭成员,也能享受广州市医疗救助。新办法将该情况归类为“本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也就是说,低保家庭在医疗救助中,打破户籍限制,获得同等待遇救助。”

而将旧办法中“城镇‘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户’”统一表述为“特困人员”,则是紧跟上位法,其法律责任等内容也是与上位法保持一致。

2.特定人群申请门槛降低

调整因病致贫人员、非户籍人员申请救助的家庭总资产上限。

解读:旧《办法》中,因病致贫的居民申请医疗救助时,家庭总资产须低于规定的上限,上限针对家庭人数和成员分布固定了资产具体限额。

新《办法》不再固定资产限额上限,采取家庭财产限额标准随本市低保标准动态调整的方式,让救助政策趋于更加科学、合理,也进一步降低了救助的门槛。

例如:四口之家,且家里无老年人或未成年人的情况,除了医疗费用支出要达到家庭可支配收入的40%外(非本市户籍为60%),旧办法规定,家庭总财产额须低于78400元,而按照新办法,根据本市目前950元低保标准计算,家庭财产限额提高至134064元。

以甲家庭为例, 2017年12月,甲家庭为身患肝癌的家人支付医疗费6万元,个人负担医疗费达已超过该家庭年可支配总收入的40%,且其家庭总资产为8万元,如按旧办法,该家庭不符合救助条件,而新《办法》出台后,该家庭就符合救助条件了。

3.开展医疗救助83.55万人次

解读:去年,广州出台实施了《广州市困难群众医疗救助购买服务项目实施办法》,投入600万元为广州市20万困难群众投保团体健康专项综合保险,完善了“政府医疗救助+购买服务救助+商业保险救助+慈善救助”多层次医疗救助新模式,全年开展医疗救助83.55万人次,医疗救助金达4.84亿元,较好解决了贫困家庭及因病致贫群体的医疗问题。

今年广州资金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强,新《办法》出台后将有效保障医疗救助工作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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