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升网贷整治的质量,打击网贷借款人恶意“逃废债”行为,近日监管部门再出重拳,国家互金专项整治小组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网贷行业失信惩戒有关工作的通知》(下简称《通知》),确定了“老赖”的四个筛选标准,这也是监管层面首次明确“老赖”标准,对于打击网贷“老赖”,建立失信惩戒机制具有重要意义。■新快报记者 许莉芸
“老赖”对网贷平台趁火打劫
今年6月以来,由于此前监管备案政策的延期,再加上市场流动性偏紧等多重因素的叠加,网贷行业爆发了一系列的风险事件。有第三方数据统计显示,从6月开始到目前,已经有475家平台出现问题,网贷行业洗牌深入。
在此背景下,部分借款人借机恶意“逃废债”,逾期不还款,等待网贷平台资金链断裂倒闭,从而逃脱还款义务。更有借款人“趁火打劫”,恶意举报平台,扰乱网贷市场。新快报记者了解到,甚至有借款人进入平台的投资人交流群,散布虚假消息,利用投资人的恐慌心理,以此要挟平台;也有借款人希望能“搞垮平台”这样就不用归还借款本金和利息。
事实上,上述种种行为都将网贷平台推向违约、关门、跑路的漩涡,形成恶性循环,加剧了P2P网贷平台的风险爆发。
严查平台失联跑路高管
上个月,为了打击网贷借款人恶意“逃废债”行为,国家互金专项整治小组明确要求各个平台上报名单恶意“逃废债”借款人信息。目前,各地报送的信息已经达到百万条以上。
为了加大打击“逃废债”,此次《通知》明确了“老赖”的筛选标准:一是企业借款人和个人借款人金额较大者优先;二是逾期时间超过六个月;三是已进行合法必要的催收;四是有证据表明借款人具有还款能力且拒不还款。
具体而言,《通知》要求收集、公告、报送,包括恶意“逃废债”重点借款人的姓名或企业名称、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编码、手机号码、主体类型、借款平台名称(简称)、借款平台是否出险、累计借款金额、逾期金额、逾期开始时间、当前逾期天数、是否失联、催收情况、备注等。
不仅是针对“老赖”,《通知》也要求严厉查办出险网贷平台失联跑路高管。要求收集、公告、报送的,包括出险网贷平台的名称、统一社会信用编码等,以及法人代表、董事、监事、高管(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合规/风控负责人等)的姓名、性别、国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职位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