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印发《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 (2018-2020年)》(1)
日期:[2018-10-09]  版次:[A02]   版名:[重点]   字体:【

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全文如下。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精神,推动脱贫攻坚工作更加有效开展,确保到2020年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现就打赢脱贫攻坚战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坚持大扶贫工作格局,坚持脱贫目标和现行扶贫标准,瞄准相对贫困村和相对贫困人口,以更加集中的支持、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精细的工作,深化精准帮扶,全面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好基础。

到2020年,稳定实现农村相对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相当于全省平均水平,现行标准下农村相对贫困人口全部实现稳定脱贫,2277个相对贫困村全部出列,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主要有:全面解决相对贫困人口住房和饮水安全问题,切实解决义务教育学生因贫失学辍学问题,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实现相对贫困人口全覆盖,最低生活保障实现应保尽保,有劳动能力相对贫困人口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当年全省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5%,相对贫困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当年全省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 2277个相对贫困村20户以上自然村实现路面硬化、达到整洁村建设标准,贫困地区发展环境明显改善。

二、加大产业扶贫力度

1.大力发展优势特色扶贫产业。加大县镇统筹力度,健全县级产业扶贫规划和项目储备库,发挥现代农业产业园的辐射带动作用,统一规划、连片开发,建设一批特色鲜明、带动能力强的扶贫产业,因地制宜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设施农业、农产品加工业等农村二三产业,辐射带动建设一批旅游扶贫、电商扶贫、光伏扶贫等特色产业扶贫村,提升产业扶贫的组织化程度。加强产业扶贫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投入保障力度。将产业扶贫纳入贫困地区党政一把手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引导各地发展长期稳定的脱贫产业项目。到2019年年底,实现每个有劳动能力有参与意愿的相对贫困户都有扶贫产业带动。

2.完善产销对接机制。多渠道拓宽农产品营销渠道,推动批发市场、电商企业、大型超市等市场主体与扶贫产业基地和相对贫困村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关系,推广以购代销的扶贫模式。加快推进“快递下乡”工程,支持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完善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冷链仓储、物流配送和农村电商服务体系。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相对贫困户联动发展的利益联结机制,推广“公司(合作社)十基地十贫困户”、代耕代种、土地托管、股份合作、订单帮扶等模式。加大脱贫致富带头人培育力度,健全县级脱贫致富带头人培育体系,辐射带动一批相对贫困户。深入实施农业科技特派员精准扶贫“千村大对接”行动。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向相对贫困户提供便利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深入实施贫困地区特色农产品品牌提升行动,加大对贫困地区“三品一标”、名牌农产品宣传推介的支持力度,办好扶贫农产品展销会。到2020年年底,基本实现市场销售主体、农业企业(合作社)、农业科技人员与扶贫产业结对全覆盖。

3.规范发展资产收益扶贫。完善收益分配管理机制,推广“保底收益十按股分红”分配方式,加强资产收益扶贫项目的风险防控,保障贫困户权益。积极推动贫困地区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通过盘活集体资源,入股或参股、量化资产收益等渠道增加集体经济收入。到2019年年底,引导实现有意愿的相对贫困户参与资产收益项目,获得稳定分红收益。资产收益项目优先安排贫困残疾人家庭。

4.加强生态扶贫。优先把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选聘进入生态公益林管护队伍。因地制宜扶持贫困村、贫困户发展以林下种植、林下养殖、相关产品采集加工和森林景观利用等为主要内容的林下经济。加大对贫困地区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支持力度,建设生态扶贫专业合作社(队),吸纳相对贫困人口参与建设管护。深化贫困地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鼓励相对贫困人口将林地经营权入股造林合作社,增加资产性收入。完善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三、全力推进就业扶贫

5.多渠道开发就地就近就业岗位。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生态友好型劳动密集型产业,鼓励企业在贫困地区发展一批就业扶贫基地、创业孵化基地和扶贫车间、扶贫工作坊,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贷款支持等就业扶持政策。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引导农民工、大学生、退伍军人等人员到贫困地区镇村创业,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人员回流贫困村领办创办项目,鼓励支持贫困地区建设认定创业孵化基地(园区),加大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力度,通过创业带动贫困劳动力就业。鼓励居家灵活就业,引导贫困劳动力居家从事传统手工艺制作、农产品加工、来料加工。统筹开发公益性岗位,鼓励引导贫困地区积极开发养路、护林、护草、生态管护、卫生保洁等用于扶贫的就业岗位,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贫困劳动力予以托底安置。鼓励各地通过以工代赈、以奖代补、劳务补助等方式,动员更多贫困群众参与农村小型基础设施、人居环境整治等项目建设,增加劳务收入。

6.大力加强就业服务。各地要适应贫困劳动力特点,提供全方位、精准化、精细化就业服务。积极开展职业指导,确定专人“一对一”帮扶,制定有针对性的个性化求职就业方案,引导贫困劳动力与用人单位精准对接。加强珠三角地区与贫困地区人力资源市场信息联网和劳务输出合作,组织推动珠三角地区积极筛选适合贫困人员就业的企业建立就业扶贫基地,定期向贫困地区定向发布劳务输出岗位信息,积极帮扶贫困人员到珠三角发达地区就业。实施家政和护工对接扶贫行动,完善家政和护工就业保障机制。广泛动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就业扶贫,面向贫困劳动力组织开展劳务输出。打造和推广一批劳务品牌,以劳务品牌带动转移就业。

7.开展技能扶贫行动。实施贫困人口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行动计划,广泛发动各级各类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和企业面向贫困劳动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结合本地区产业发展和用工需求实际,根据相对贫困户意愿,有针对性地分类实施家庭服务业培训、农村电子商务培训、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等符合贫困人员需求的技能提升培训项目,并开展免费职业技能鉴定,按规定对所有参加培训的贫困人员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和技能鉴定补贴。加强培训后的跟踪服务,及时推荐就业岗位,确保有职业技能提升意愿并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员100%享受免费技工教育或技能晋升培训,有就业创业意愿和劳动能力的100%享受到精细化就业创业服务。

四、统筹推进保障性扶贫

8.着力实施教育脱贫攻坚行动。全面落实教育扶贫政策,强化义务教育控辍保学联保联控责任,实施贫困学生台账化精准控辍,确保贫困家庭适龄学生不因贫失学辍学。健全覆盖各级各类教育的资助政策体系,落实教育扶贫工作责任和资金支出责任,学生资助政策实现应助尽助。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进一步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保障学生就近上学。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优化发展中等职业教育,高水平高质量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继续实施贫困地区定向招生计划,帮助更多贫困地区学生接受更好的教育并就业。实施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加强学校网络教学环境建设,共享优质教育资源。深入推进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和对口帮扶工作,国培计划、公费师范生培养、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等重点支持贫困地区。

9.深入实施健康扶贫工程。将相对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保障范围。全面落实农村相对贫困人口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先诊疗后付费,实现各项医疗保障政策“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支持贫困地区加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站能力建设,优先推进贫困县镇村远程医疗建设。加强对贫困地区慢性病、常见病的防治,优先为妇幼、老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开展健康服务和慢性病综合防控,加大对重大传染病的防控力度,降低因病致贫返贫风险。

10.切实保障贫困户住房安全。积极推进相对贫困户危房改造,到2018年年底基本完成相对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自2019年起,新增相对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由各所属地级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并给予资金保障。研究制定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无房户住房补助政策,鼓励各地通过闲置农房置换或长期租赁等方式,兜底解决特殊贫困群众基本住房安全问题。落实各级补助资金,完善分类分级补助标准,优化资金拨付方式,根据工程进度分期分批拨付到农户“一卡通”账户。

11.强化综合性保障扶贫。统筹各类保障措施,建立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为主体,以慈善帮扶、社工助力为辅助的综合保障体系,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相对贫困人口提供兜底保障。完善农村低保制度,健全低保对象认定方法,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相对贫困人口纳入低保范围。加快推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改造,提升机构托底保障能力和服务质量。健全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和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返贫人口纳入救助范围。

(下转03版)

分享到:
  以上内容版权均属广东新快报社所有(注明其他来源的内容除外),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报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布/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