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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部署开展 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工作
日期:[2018-10-09]  版次:[A11]   版名:[财眼]   字体:【

影视板块大跌

新快报讯 记者许轩语报道 受“阴阳合同”、偷逃税款等影响,10月2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通知,要求各地税务机关针对近期查处的影视行业高收入从业人员偷逃税等问题,开展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工作,促进影视行业健康发展。通知指出,从2018年10月开始,到2019年7月底前结束,按照自查自纠、督促纠正、重点检查、总结完善等步骤,逐步推进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工作。受此影响,10月8日节后开市首日,影视板块全线重挫,截至收盘,金逸影视、当代东方跌停,欢瑞世纪、华谊兄弟、光线传媒、横店影视大跌5%以上。

具体看,通知明确指出,从2018年10月10日起,各地税务机关通知本地区影视制作公司、经纪公司、演艺公司、明星工作室等影视行业企业和高收入影视从业人员,根据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对2016年以来的申报纳税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对在2018年12月底前认真自查自纠、主动补缴税款的,免予行政处罚,不予罚款。

到了从2019年1月至2月底则为督促纠正阶段,税务机关将根据纳税人自查自纠等情况,有针对性地督促提醒相关纳税人进一步自我纠正。对经提醒自我纠正的纳税人,可依法从轻、减轻行政处罚;对违法情节轻微的,可免予行政处罚。

重点检查阶段则在2019年3月至6月底,税务机关结合自查自纠、督促纠正等情况,对个别拒不纠正的影视行业企业及从业人员开展重点检查,并依法严肃处理。2019年7月底前,则为总结完善阶段。

在此背景下,各大影视公司陆续采取措施。如,被质疑偷逃税款的华谊兄弟于10月7日在投资互动平台就公司是否偷逃税款等问题表示,公司一直遵守法律法规,与合作演员签署的合同均合法合规,并依法及时缴纳相关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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