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吸烟者难罚 场地方“管不了” 公共场所“游烟”治理困局何解?(2)
日期:[2026-09-15]  版次:[A05]   版名:[新快调查]   字体:【
▲广州火车站站台距离发车不到5分钟,仍有不少市民在垃圾桶边抽烟。

广州动物园南门入园处,有市民直接在人员密集区吸烟。

▲广州东站站台有市民上车前在垃圾箱旁吸烟。

▲天河城门口地铁站通道有市民在垃圾桶旁吸烟。

广州动物园北门入口处的告示牌上有“禁止吸烟”的提示。

涨知识

各地控烟条例管控尺度不一

记者梳理发现,目前我国高铁动车组已实现全列禁烟,普速列车则还未统一,仅有少数铁路局全面禁止,高铁站台同样没有全国统一的明确规定。而深圳已经通过地方立法补齐相关管控漏洞,2014年3月1日,《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开始施行,2019年条例修订,将公交站台、地铁出入口列入禁烟范围;2025年6月1日实施的地方标准《无烟场所建设规范》,把公共交通工具室外站台和等候队伍所在区域纳入无烟场所,违规吸烟者最高可处500元罚款。不过广州暂未将高铁站台这类室外交通等候区域划入禁烟范围。

向二手烟说“不”,你点睇?

委员声音

建议对控烟到位商家予以正向表彰

广州市政协委员方颂曾在提案中建议预防未成年人吸烟。近日,在接受新快报记者采访时,他谈到,“广州室内公共场所控烟成效整体良好,但当前控烟呈现室内可控、户外薄弱、重点区域乱象多发的特征。”比如,在餐厅、商圈露天区域、公园等开放、半开放场景,是二手烟重灾区,部分场所无烟标识缺失、无人劝阻,而这些区域恰好是青少年日常活动的主要场景,未成年人被动暴露风险极高。

方颂表示,本次修法直击广州控烟治理痛点,将责任压实至经营主体,把控烟成效与商家经营信誉、成本直接挂钩,同时纳入电子烟监管、厘清执法边界,补齐了旧条例的监管空白,能够从根源上倒逼商家主动履职、杜绝纵容乱象。

不过,他也指出,想要杜绝新规流于形式,还需补齐四项核心机制短板。首先是健全常态化巡查监管机制,摒弃运动式整治,对餐饮、夜市、商圈、景区等重点区域实行分片包干日常督查。

其次是标准化处罚公示机制,这是最基础、最高效的落地举措。当前多数场所仅张贴禁烟标语,无违法成本提示。需统一全市公示模板,在人流密集区、经营场所出入口、控烟灰色地带,醒目公示禁烟范围、个人处罚标准、商家失职追责条款及举报渠道,搭配典型案例宣传,让法律约束可视化,双向震慑市民与经营主体。

他建议建立奖惩联动信用机制,对控烟到位的商家予以正向表彰,对屡次违规的场所从重处罚,并纳入商户信用档案,与评优评级挂钩,强化刚性约束。最后,要完善培训与监督闭环机制,常态化开展商户、从业人员控烟培训,明确劝阻权责与流程;优化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形成“举报—核查—处置—公示”闭环,激活社会监督力量。

专家观点

破解控烟难题,重点治理公共“灰空间”

华南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张小娟副教授提出,这类容易聚集吸烟的场所可被称为公共“灰空间”。与之相对,“白空间”如商场、高铁车厢、图书馆、高档写字楼,这类场所权属清晰、管理制度完善,有明确禁烟要求,吸烟行为较少发生;“黑空间”如废弃厂房、烂尾楼等人迹罕至的区域,即便有人吸烟,也不会对市民造成什么影响。

而真正的治理难点在于“灰空间”——这类空间人流量大、市民高频经过,但监管力量薄弱、规则界定模糊,步行街、公园景区、高铁站台都属于典型的灰空间。大量流动吸烟行为在此发生,途经群众被迫暴露在二手烟之中,公众的健康与空间权利遭到挤压。

“禁烟范围按空间功能划定,是精细化、人性化管理的体现。”张小娟表示,不少无屋顶的开放公共场所人流高度密集,吸烟会损害周边路人健康,禁烟边界应当以空间实际功能为核心判定标准,而非单纯看物理上有没有屋顶。

张小娟建议,由于“灰空间”人流量大,直接处罚吸烟的个人落地难度较高,应当重点压实场所运营方、管理方、物业的主体责任,要求管理方保障所辖公共功能空间维持无烟环境。同时可借助数字技术,在隐蔽的灰空间布设烟雾传感器,一旦识别烟雾,便触发语音警示,对吸烟者形成提醒与心理约束。

张小娟提出,还可以优化硬件设施,改造垃圾桶、座椅、灯光,减少方便吸烟的物理暗示;运用玻璃、反光设施增加区域可视性,压缩隐蔽吸烟的条件。但控烟不等于一味驱赶吸烟者,可在远离人流主通道、避开风口的位置,科学设置少量专属吸烟区,兼顾烟民合理需求。

律师解读

管理方未尽劝阻义务亦需担责

北京市隆安(广州)律师事务所何睿萍律师明确,市民在影院、密闭餐厅、高铁站台等法定禁烟场所遭遇他人违规吸烟,自身合法健康权益已直接受到二手烟的现实侵害,这类违规吸烟行为并非仅属于不文明行为,将触发明确的双重法律责任。普通室内禁烟场所违规吸烟者,依《广州市控制吸烟条例》可被处责令改正并罚款50元;在高铁站台等铁路管辖区域,依《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可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若二手烟造成他人明确的呼吸道损伤等健康损害,吸烟者还需承担对应的民事侵权赔偿责任。

当市民遭遇二手烟侵害时,何睿萍建议市民可优先向场所经营者、物业管理人员反馈,督促其履行法定控烟管理义务。遇拒不配合的违规吸烟者,可通过12345提交正式投诉,明确标明事发地点、时间、违法事实及诉求,留存好投诉编号、受理回执作为维权凭证,同步拍摄带有时间地点信息的音视频、照片固定侵权证据。若对处置结果不满,可通过行政复议进一步反映诉求。

律师提醒,二手烟维权的核心难点在于吸烟行为瞬时性强、取证难度大,且人身损害因果关系举证复杂,若因二手烟刺激出现身体不适,要第一时间就诊并妥善保存病历、检查报告,大幅提升追责有效性。

律师特别说明,市民以理性文明方式开展控烟劝阻,属于维护公共健康的合法正当行为。若劝烟时遭遇辱骂、殴打,应第一时间报警,同步固定录音录像、现场目击证人信息等证据,涉事者将视情节被处以治安处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涉嫌刑事犯罪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外,若场所管理方长期未尽巡查、劝阻、隐患清除的法定控烟义务,放任违规吸烟行为,也将承担对应的法律责任。

■统筹:新快报记者 金瑜

■文图:新快报记者 金瑜 沈汶芸 陈慕媛

分享到:
  以上内容版权均属广东新快报社所有(注明其他来源的内容除外),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报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布/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