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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时间拟压减一半
日期:[2018-11-07]  版次:[A13]   版名:[时政]   字体:【

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进一步深化环境影响评价改革工作

新快报讯 记者唐星 通讯员穗环宣报道 新快报记者昨日获悉,《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贯彻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 进一步深化环境影响评价改革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近日印发,广州市的企业和群众在办理项目环评手续时,环评审批流程进一步优化,审批时间大幅度压减,环评平均审批时间比法定时限减少一半以上。

《通知》从深入推进规划环评、深化项目环评改革、强化环境监督管理及完善配套支撑四个方面,提出简化项目环评手续、实行告知承诺制、压缩审批时间等共18项改革措施,通过创新机制,达到了简政放权和提升审批效率的初步目标。

《通知》明确要求优化审批服务,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广州市环保局结合地方实际,制定不纳入环评管理的工程建设项目名录。前期具备合法手续,不涉及新增用地,项目性质、规模和采用的生产工艺未发生重大变动,且不增加污染物种类和排放量的改造项目,不需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自行组织环境影响分析论证,公开相关环境信息,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作出书面承诺后纳入日常监管。

此外,《通知》还明确压减审批时间,环评审批时间原则上压减至法定期限一半,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

简化审批手续、优化审批流程并不意味着环保部门对建设项目放松环境监管,相反,广州市环保局在“放”的方面做“减法”的同时,也在“管”方面做好“加法”,采取“双随机、一公开”和重点检查等方式,强化环评事中事后监管,将不良行为纳入信用体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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