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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一楼商户装空调 挤占小区花园?
日期:[2018-11-13]  版次:[A06]   版名:[城事]   字体:【

▲小区花园内放置了多台大型空调压缩机。负一楼商铺的通风口有柱子加高板面,上面放置的正是那些探出小区花园的空调压缩机。 新快报记者 孙毅/摄

小区花园的水池已干涸,水道中可见垃圾。 

文昌花苑小区多名业主投诉称公共用地被侵占,涉事商户回应称装修之前有备案

新快报讯 记者肖韵蕙 实习生王申昆忆报道 近日,广州市荔湾区文昌南路文昌花苑小区的多名业主向新快报记者反映,小区中心花园中间多了几台大型空调压缩机。有业主认为,小区的公共用地被侵占了。涉事企业则回应,装修之前有备案。针对此事,文昌花苑物管公司相关人士回应称,上述空调压缩机是在负一楼商户的产权范围之内安装的,“我们管不了”。街道办事处方面则表示,已召开工作会议对业主提出的问题进行充分讨论,相关涉事企业同意按要求进行整改,尽快迁移冷却塔,对损坏的绿化带进行修护。

走访:小区花园内放了十几台大型机器

近日,新快报记者走访文昌花苑,看到小区中部花园被一块幕布遮盖了一半,幕布上写着“水木年华养生会所招聘启事”。有业主告诉记者,“水木年华养生会所”正是放置空调的负一楼商户。此外,记者看到,花园中部并排放着十多台大型空调压缩机和一个大水塔,花草树木已被清理。走近可见放置空调机处往下较深,业主称之前花园有瀑布从上倾泻而下。而花园后部与放置空调压缩机的花园中部被一块布隔开,花园后部仍有树木,但水已断流,水流道里可见垃圾。

新快报记者随后来到负一楼,看到“水木年华养生会所”正在进行施工,不时有灰尘。往里走有柱子加高板面,上面放置的正是那几台探出小区花园的空调压缩机。

小区业主拿出物业公司提供的一份图纸称,图中“采光井”所在位置就是负一楼放置空调压缩机的位置,上面标记着“绿地(结构面标高为—0.60m)”。

质疑:公共用地被占用 事先没有通知

文昌花苑业主王先生告诉新快报记者,今年8月左右,小区中心花园被围蔽起来,“没人告诉我们里面在做什么,我们都以为是小区花园在施工”。

他说,10月30日左右,有业主听到花园中心突然动静很大,“像放炮一样”。于是当晚有业主拉开了围布,想看看里面究竟是什么,结果发现花园里放了多台大型机器。”王先生称自己当时被吓了一跳,“这是我们小区唯一的花园,以后我的小孩都不知道去哪玩了”。

业主李奶奶在文昌花苑居住了十多年了,她说如今的空调放置处以前是花园瀑布,“虽然地方不大,但是很舒服。有水池、瀑布、假山,很多鱼在水里游来游去”。李奶奶说,现在,她都不敢坐在花园的凉亭里休息了。“这么多台机器,废气会吸进肺里。”李奶奶还说,以前瀑布所在处被大型空调机占据了,活水变成死水,气温一高就会滋生蚊虫。李奶奶还向新快报记者展示了去年在中心花园与友人的合影,照片上,小区花树茂密。“可惜现在三角梅全被砍掉了,芭蕉叶也黄了。”李奶奶说。

多名业主对新快报记者表示,10月30日有业主掀开小区花园中间的幕布之前,业主对小区花园被空调机占用的事情完全不知情。一名业主拿出入住小区时的宣传册,指出当时花园中间就是有着瀑布水流的公共用地。两名业主称,地下室的产权不属于全体业主,但现在空调压缩机装置高出地面,占用绿地,还有水塔设立于地面上,明显超出了产权范围,侵犯了全体业主的合法利益。同时,有业主称这些空调装置排出的废气废物会威胁自己的健康,“我们每天吃住都在这(小区)里面,小区里还有这么多老人小孩,要他们怎么在花园里休息玩耍?”

一些业主称,发现中心花园被空调压缩机占用后,曾向物管方反映过,对方称不知情,并且没有权力阻止负一楼商户装修。

回应

涉事商户:装修前已在消防部门办好手续

文昌花苑负一楼“水木年华养生会所”相关负责人告诉新快报记者,该会所是文昌花苑的租户,从5月份开始施工装修,装修前在政府部门有备案,在消防部门办好了手续。该负责人向记者提供了一份《荔湾区公安分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上面注明“综合评定广州水木年华中医养生有限公司室内装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合格”。

“我去办审批程序时,已经告知相关工作人员,将在花园这个位置设立空调通风换气装置,有关部门无异议,并且批复了。”该会所负责人告诉新快报记者,这些空调装置的名称是水暖空调,“它是符合环保要求的,你们可以叫环保部门(派人)过来检测,如果存在空气污染或噪音污染,我们可以整改”。

当被问及是否有环评报告时,该负责人称已向环保部门汇报,机器排出来的是水蒸气,没有污染,但要等工程验收时厂家才能提供空调的供货证明。

该会所的负责人承认,施工过程中可能有灰尘噪音污染,“这个空调难免有噪音,但肯定是符合环保要求的,声音在60分贝以内,不能算噪音。”同时他表示施工完成后,会立刻开展复绿,重新把树种上,施工完成后的当周就完成。

物管方:商户是在自己产权范围内装修

对于业主们的投诉,广州德高物业管理公司文昌花苑管理处(简称物管方)相关人士回应称,小区花园中心的空调压缩机安放处在负一楼商户的产权范围之内,“他们是在自己产权范围之内装修,我们管不了”。而被问及是否知道负一楼商户要在花园中心放置空调压缩机时,物管方称对方已在相关部门报备。

街道办:涉事企业同意按要求进行整改

11月6日,荔湾区华林街道办事处发布《华林街关于文昌花苑业主投诉相关问题的处理情况》,称近日接到文昌花苑业主反映,该物业负一层相关企业占用公共绿化带,安放空调压缩机、排放废气等问题。当天上午已与各方共同进行实地查看,并召开了工作会议,相关涉事企业同意按要求进行整改,尽快迁移冷却塔,对损坏的绿化带进行修复。下一步,街道将继续关注事态进展情况,督促相关企业落实好主体责任。

说法

如花园中心属共有部分则不得随便改变用途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马锦林表示,根据我国物权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若本案中小区花园中心属于小区业主的共有部分,属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范畴,根据我国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的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而如果真如小区物管方所称,小区花园中心的空调压缩机安放处属于负一楼商户的产权范围,即该区域属于负一楼商户的专有部分而非小区业主的共有部分,负一楼商户有权对该区域进行处置,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根据物权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负一楼商户对该区域的权利行使仍需在不损害其他业主合法权益的前提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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