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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法院开辟“绿色通道” 2018年为外来工追回2.9亿元工资
日期:[2019-01-20]  版次:[A07]   版名:[民生]   字体:【
■工人在新年前领到了工资。 通讯员供图

全省法院共审结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一审案件274件,判决290人

新快报讯 记者何生廷 通讯员吁青 袁玥报道 春节将至,劳动争议再成公众关注焦点。近日,新快报记者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广东法院为涉欠薪案件开辟“绿色通道”,2018年审结涉劳动争议纠纷一审案件42213件,为外来务工人员追回工资2.9亿元,全省法院共审结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一审案件274件,判决290人。

追索工资案件实现当日立案

据介绍,一直以来,为涉欠薪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广东法院实行“快立、快调、快审、快执”。广东省高院要求全面推行网上立案,让群众少跑腿,对追索工资案件做到当日立案。

此外,法院审判部门对劳动纠纷案件优先审判,佛山、东莞法院还专门制作了欠薪案件“绿色档案”,以便办案人员快速识别办理。而劳动争议案件多的珠三角地区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建立欠薪案件综合服务平台,解答劳动者的法律咨询,为他们申请立案、案件查询等诉讼活动提供“一站式”服务。

2018年3月,广东省高院会同省人社厅、省总工会、省工商联、省企业联合会等单位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完善多元处理机制的实施意见》,通过建立“法院+工会”为标志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让欠薪纠纷化解进入“快车道”。

涉民生类案件成为执行重点

2018年下半年以来,广东法院集中开展“南粤执行风暴”专项活动,将涉民生类案件作为执行重点。半年来,广东法院在全国率先实现全省不动产数据与“总对总”联网,全省不动产入库信息已超过809万项,188家地方性银行联网查控系统,全部实现银行存款网上查询、冻结、扣划功能,并将支付宝、微信、理财平台等纳入查控范围。

广东高院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广东法院将大力推行劳动争议小额速裁、繁简分流及裁判文书改革,对权利义务关系清楚的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等案件实行一审终审,提高审判质效。

案例

夜班工资是否计入工资基数? 法院:同样属于工资组成部分

邓某是江门某材料公司员工,2015年3月19日入职时,公司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亦未为其购买社会保险。2015年8月9日晚,邓某在上夜班途中因交通事故受伤,遂提起劳动仲裁,请求公司向其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诉讼中,双方对邓某夜班工资应否计入月平均工资计算基数的问题争执不休。

江门市中级法院经审理查明,邓某在职期间,其工资包含白班工资2400元及夜班工资1200元。其中,夜班工资1200元为邓某延长工作时间获得的劳动报酬,亦为其工资的组成部分,故应计入其月平均工资。2018年4月17日,江门市中级法院判决认定邓某工伤前的月平均工资应为3600元,邓某获赔近7万元。

一件工衣也能确认劳动关系

被辞退工人因此打赢了官司

班某于2017年4月26日入职某工厂,担任模具工。2017年6月20日,班某回厂上班时,工厂以班某试用期不合格为由要求班某书写辞工书,班某拒绝辞工,并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工厂向其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5000元及高温补贴150元。

诉讼中,班某无法提供劳动合同、工作证、工资发放记录等证据,但班某有一件工衣为证,双方就班某与工厂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各执一词。

该案由东莞市第三法院审理。承办法官前往工厂,对工厂车间的工作人员进行突击询问,最终查实班某确系工厂聘请的工人,并认定班某与工厂存在劳动关系,班某胜诉。

本案中,承办法官通过一件工衣“顺藤摸瓜”,最终查明了案件事实,依法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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