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个人投资网贷总额拟不超50万
日期:[2019-04-11]  版次:[A19]   版名:[财眼]   字体:【
■廖木兴/图

网贷备案细则将出,下半年有望启动试点

一再推迟的网贷备案工作有望开启。有接近监管人士透露,近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召集部分地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人士,就P2P管理及备案工作征求意见,根据目前拟定方案,网贷机构将按照经营范围划分为单一省级区域经营和全国经营两类,规定了注册资本金门槛、计提风险准备金和风险补偿金等。网贷平台被定位为信用中介,出借人出借余额也将受到严控,在不同网贷机构合计出借余额拟不得超过50万元。监管层力争今年下半年启动部分省(市)试点备案工作。

■新快报记者 许莉芸

明确“属地化管理”

根据拟定方案,网贷平台将分为全国经营和省级经营,并给出了相应的门槛。

如注册资本金上,区域性的P2P平台要求实缴注册资本不少于5000万元;全国性的实缴注册资本不得少于5亿元。值得注意的是,资本金需为股东自有资金,不得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仅这一条,就将绝大部分平台排除在外。5亿元的实缴注册资本已经相当于一家小规模城商行。据零壹智库统计,目前正常运营的1027家网贷平台中,实缴资本不低于5亿的不超过10家,不少于5000万元的约200多家。这意味着,目前满足该要求的平台不到10%,近九成平台首先被卡在门外。

区域性的平台由注册地省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负责备案及日常监管。最关键的是,区域性平台不得异地展业,即要求P2P及其分支机构的经营地、新增撮合业务的出借人、借款人须与注册地保持在同一省级区域,并要求省级区域经营的网贷机构应当在18个月内按照本通知要求,对其跨省级区域存量业务进行逐步整改清零。这就意味着,平台需要在18个月内将跨省的资金和投资项目均清零。

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方颂对新快报记者表示,此前银保监会和地方监管之间的权责一直难有明确界限,一旦明确了属地化管理,将会推动监管落地。

“类似银行业里的全国性银行和区域银行。全国性P2P,仍像现在这样,借助互联网渠道面向全国用户;区域性P2P,只能为省内借款人和出借人提供撮合服务。”苏宁金融研究院互联网金融研究中心薛洪言表示。

类金融监管需缴“三金”

除了规定注册资本金门槛外,拟定方案还规定,要根据平台撮合业务余额比例计提风险准备金,省级区域经营机构按照撮合业务余额1%、全国经营机构按照撮合业务余额3%缴纳风险准备金。

此外,为了保障出借人资金安全,还要设立出借人风险补偿金。省级区域经营机构按每一借款人借款项目金额的3%计提,而全国经营机构则按照6%计提。如果是省级区域经营机构目前有100亿的借款项目,平台不仅要缴纳1亿元的风险准备金,还要再提3个亿作为风险补偿金,弥补可能出现的信用风险。在当前P2P机构普遍亏损以及“三降”影响营收的情况下,再一次对平台的资金情况提出挑战。

其实,早在2015年前后就监管讨论要求网贷平台注册资本金需3000万元以上,但2016年银监会下发的网贷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了网贷平台信息中介的性质,从准入门槛上提高网贷平台之事也就作罢。

“P2P终于回归本源,P2P也成为持牌金融机构。”薛洪言表示,行业出清后巨头可以下场了。“P2P也将无可避免,成为巨头们跑马圈地的战场。”就在昨日下午,有消息爆出京东数科正在收购厦门网贷平台易利贷,希望在备案明朗前收购壳公司,有望拿到网贷备案牌照。企查查信息显示,4月8日易利贷的运营主体公司发生股东变更,京东数科子公司成为其100%控股股东。不过,对此京东数科并未回应。

今后投资网贷总额不得超50万

据了解,备案工作细则正加速出台,监管层将争取于2019年下半年开展部分省(市)的试点备案工作。

在此次试点方案中多了对网贷投资者的保护。规定了出借人在同一网贷机构的出借余额不得超过20万元,在不同网贷机构合计出借余额不得超过50万元。

如果出借人在同一平台或不同平台累计出借总余额超过5万元,网贷机构应当要求提供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总计在其认购时超过50万元或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20万元或夫妻双方合计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30万元的相关证明。

与私募管理办法对于合格投资者的认定类似,这也让网贷投资有了门槛,也将减少倾尽所有投资网贷后,发生风险事件的概率。

分享到:
  以上内容版权均属广东新快报社所有(注明其他来源的内容除外),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报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布/发表。